本網連云港訊:近年來,海州法院高度重視人民陪審員在未成年人案件審理中的重要性,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對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教育、感化作用,不斷在人民陪審員的選任、管理、保障上下功夫,促進人民陪審員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軌道,進一步提高了少年案件審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自2002年以來,該院共審理未成年人案件355件,陪審率和結案率均達100%,無一發回重審和改判,先后被評為全國“少年審判先進集體”,全國、省“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一是優化隊伍組成結構,提高人民陪審員隊伍素質。在陪審員選任方面,該院突出抓好人民陪審員隊伍的廣泛性、專業性和技術性。在20名陪審員中,來自鄉、鎮、辦事處4人,文教衛生等系統6人,廠礦企業4人,工、青、婦群團組織系統4人,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機關2人。全部具有大專以上文化水平,其中具有研究生學歷2人,本科學歷14人。具有高級職稱的8人,包括青少年教育專家,心理專家、高級政工師,審計師、注冊會計師等。同時該院還注意陪審員隊伍年齡分布的合理性,有70歲的退休教師,也有年富力強的中青年領導干部,還有年輕的專業技術人員,平均年齡為40歲。

二是納入全院目標管理,提高人民陪審員工作質量。該院將人民陪審員制度納入全院目標管理體系,把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個職能部門,使之逐步走上規范化、日常化軌道。該院政治處專門負責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和人事管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提出人民陪審員選任計劃,辦理有關任免手續,建立人民陪審員檔案,對人民陪審員工作情況進行總結,由立案庭負責安排陪審員參與庭審的具體事項。該院還定期對人民陪審員進行考核,評選優秀人民陪審員,有力提高了人民陪審員的積極性、責任心和自豪感。一名是退休高級教師的陪審員,常年參加少年庭案件陪審工作,利用自己數十年的教學經驗,對未成年人被告人及其家長反復進行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感化效果,他本人也多次被評為市、區“優秀人民調解員”,“關心一代工作先進個人”。

三是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優化人民陪審員工作環境。該院在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撥出專項資金,建立了陪審員經費保障制度,對陪審員因參加庭審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予以補助,對家庭比較困難的陪審員給予生活補助;為陪審員配備了專門的辦公室和桌椅、辦公用品,訂閱了《人民法院報》、《江蘇法制報》、《司法文件選》等報刊資料,定期組織陪審員參加法律培訓,提高他們的工作水平等,有力地保障了陪審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