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通過強化四項措施,有效維護了婦女兒童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權益。

一是優先受理  速立速辦。對于涉及老年婦女起訴子女履行義務的贍養案件抓緊時間,簡化手續,及時立案,為當事人提供方便;對于法律規定明確,案件事實清楚的案件適時采取先予執行生活費和醫藥費等法律措施,以確保老弱婦女的生活所需。

二是把握特點  化解矛盾。一個婚姻家庭案件背后牽涉到好幾個家庭。雙方父母、親戚、朋友大多參與其中,在審理中,該院注意抓住這一特點,把工作面適當延伸,給雙方的親戚朋友宣講法律,同他們一起給當事人做工作,利用他們之間的親情關系化解案件矛盾。

三是充分發揮陪審員作用  鼎立配合。聘請身為婦聯干部的人民陪審員參與婚姻家庭案件的審理,認真聽取她們的意見和建議,同他們一起做好當事人的工作。為審理和執行中有效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是建立調解網  延伸輻射面。結合轄區基本情況,形成與社區、民調組織、街道、婦聯、基層派出機構等全方位的調解網絡,定期參加基層組織例會匯報工作、指導調解,派出法制副校長,深入轄區中、小學等開展法律宣傳講座,化解了大量糾紛,充分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