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法院以打造“陽光窗口”為目標,結合多種舉措不斷提高立案工作制度的透明化和服務的規范化,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一、公開立案信息。公開立案標準,立案接待人員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起訴要充分運用釋明權,嚴格對照規定向當事人說明理由,杜絕“一腳踢”的現象;公開訴訟費用交納范圍、計算標準、退還程序、司法救助條件和審批手續,增強收費的透明度;當事人可以隨時查詢立案階段訴前保全、公示催告、支付令等各項程序的進展情況。

二、建立立案指引。通過編寫申請立案、執行、訴前保全等所需材料的名錄、訴訟風險指南、訴訟須知信息,鄭重提示當事人慎重選擇訴訟方式解決糾紛,告知其訴訟可能會帶來解決糾紛周期長、承擔必要的訴訟費用、請求不當或舉證不能承擔敗訴責任以及執行不能等諸多風險。

三、優化立案流程。提倡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向當事人公開承諾:“立案手續一次性辦不結的,兩次補齊,絕不讓當事人跑第三趟”。進一步加大窗口內部整合力度,加強與業務部門的溝通聯系,確保符合立案條件的當日立案,疑難案件7日內審查完畢,提高窗口服務效率。

四、規范信訪秩序。重點對投訴干警違紀違法、反映裁判不公和催辦的三類信訪案件處理程序進行規范,對從信訪室受理到案件辦結這一過程中的每個流轉環節登記備查,實行“定人、定時、定責”的信訪工作機制,做到件件“有登記、有回復、有落實”,便于當事人隨時掌握案件處理進度,有效促進群眾監督。

五、暢通監督渠道。推行立案庭負責人現場值日制度,每星期由一名庭長或副庭長現場接待當事人反映日常工作作風和操作規范問題。對于投訴率較高的立案接待人員,調離立案崗位進行待崗培訓,扣發相應獎金,并向投訴人通報處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