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加大對重大惡性交通肇事案件的打擊力度,維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突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重要性,616日上午,溧水法院對6起惡性交通肇事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這是南京市近年來針對交通肇事犯罪開展的首次集中宣判活動。

近幾年來,溧水法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逐年增多,2005年、2006年分別受理35件、42件,因超速、超載、闖紅燈、酒后駕駛、無證駕駛等引發的交通事故占大多數,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此次宣判活動,溧水法院嚴格依據刑法、相關司法解釋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規范交通肇事案件的審理工作,嚴肅懲處重大惡性交通肇事案件的意見》的要求,減少緩刑適用,加大懲處力度,對6名肇事司機除一名判處緩刑外,其他5名根據肇事情節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三年。

被告人耿傳忠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因疏于觀察,致一人死亡,事故發生后,被告人主動自首,賠償受害人親屬經濟損失,獲得受害人親屬的諒解,但鑒于其無證駕駛,且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現場,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情節嚴重,為加大懲處力度,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張正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致一人重傷,且肇事后置傷者生死于不顧,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