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十分重視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預防工作。近年來,認真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新情況、新問題,并結合法院實際,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一是積極參與社會、校園治安綜合治理。針對在校生犯罪的問題,主動就學校在教育中存在的疏漏提出司法建議。在社區、學校講授法制課,并會同區團委、教委、婦聯等部門,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感化挽救工作。

二是深入開展庭審教育。庭審中,認真查明犯罪的動機和原因,分析犯罪的危害,深挖犯罪的根源,加強庭審教育。對于在校學生犯罪的,庭審時通知所在學校的班主任老師到庭旁聽,共同對被告人進行說服教育。

三是加強回訪幫教工作。建立緩刑少年犯的監管制度、定期匯報制度、回訪考察制度,使幫教工作經常化、制度化。不定期召開未成年人犯罪幫教、談心、回訪座談會,讓他們交流各自在刑罰執行期間或緩刑、假釋考察期間的工作、學習、生活體會,正確引導他們積極接受監督和幫教。

四是積極拓寬幫教體系。對判處緩刑的未成年被告人進行統一登記造冊,針對不同情況,要求家庭、學校、社區基層組織和當地司法機關積極做好幫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