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邳州市人民法院從服務和諧社會建設出發,不斷創新工作思維,拓展工作理念,通過樹立“五觀”,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樹立正確的服務大局觀,堅持為發展服好務。服務大局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務。為此,該院要求全院干警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從自己從事的工作做起,確保差錯不在個人身上發生,以實實的工作政績,履行好人民法院的神圣職責。

二是樹立正確的解決糾紛觀,切實做到案結事了。通過嚴格依法審查立案、嚴格依法辦案、堅持“陽光”操作等措施,讓糾紛在調解中溶化,讓矛盾在和諧中消失。同時,該院要求各相關業務庭認真落實直接送達文書的規定,通過面對面當面釋明,確實起到定分止爭、勝敗皆服的效果。

三是樹立正確的群眾利益觀,堅持做到司法為民。該院要求全院干警要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認真執行好最高法院制定的關于司法為民的11項制度和23項具體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是樹立正確的司法權威觀,切實維護司法公正。該院要求每一名辦案法官都要強化自律意識,自覺忠誠于法律,嚴格遵守司法程序,認真規范司法行為,努力提高辦案的質量。同時,不斷加大司法宣傳力度,通過輿論監督促公開、公正,不斷改進法院工作中的缺點和不足,從而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是樹立正確的司法和諧觀,切實提高司法技能。司法和諧是指司法權的科學、規范、獨立、協調及司法結果的公正、高效、權威,該院通過不斷更新辦案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方法、司法作風等,逐步增強辦案法官的司法技能,以過硬的審、執績效,為司法和諧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