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新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實施以來,阜寧法院的訴訟費收入急劇下降,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了約三分之二,經費保障工作面臨著巨大壓力。為積極應對挑戰,克服困難,該院通過強化經費節約管理,嚴格控制各項支出,有效利用司法資源,全力打造“節約型”法院。

加強車輛管理,堵塞制度漏洞。該院將原來配置給各業務庭使用的車輛統一歸口由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集中管理,確定專人負責。各業務庭和綜合部門用車實行申請制,外出辦案用車須提前2天填報申請單,報經分管院長批準,不同部門的人員同一時間去相同地點出差,實行并車出行;非特殊情況,出差人數低于2人的一律不安排車輛,改乘公共汽車。車輛使用完畢及時入庫。車輛加油及修理由行政科負責,實行定點維修。嚴格實行節假日車輛入庫管理制度。通過集中管理、申請派車、及時入庫,杜絕了用車的隨意性和公車私用,與往年同期相比,車輛耗油和修理支出費用均有大幅度的下降。

嚴控接待標準,杜絕鋪張浪費。該院規定外單位來客后,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寫公務接待就餐單,并報分管院長批準,一律安排在本院食堂就餐,要求就餐單應注明接待對象、陪客人員、接待標準,限額每人不得超過20元,超出部分自己負擔,陪客人員不得超過2 人,原則上不安排來客到賓館午休,否則不予報銷。

完善財務管理,嚴把收支關口。法院所有收入一律上交財務室。在訴訟費管理方面,嚴防流失,立案庭對減交、緩交、免交的申請嚴格按規定辦理,并報請院長會辦審批;執行局在執行案件時,執行費及判決書所確定的訴訟費必須在執行到位后將發票裝入卷宗后,案件方可報結;辦理訴訟費退費,當事人必須憑裁判文書和承辦法官及庭長簽字手續,再經院監察室審查蓋章后方可領取退費。

在經費支出方面,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堵塞漏洞,要求各部門樹立成本意識和節約意識,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少花錢辦好事,從大處著眼,從小處著手,最大限度節省開支,確保有限經費用在刀刃上。各部門購置固定資產要先出具申請報告,一律實行政府采購,非急需購置的一律停購。嚴禁挪用案款,嚴禁坐收坐支。對水電、通訊費用及相關辦公支出進行嚴格管理,對各部門及人民法庭進行限額,超出部分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