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孔俊無證駕車致人死亡,叔父在其哥姐的指使下替侄頂罪受過。426江蘇省豐縣法院一審對此包庇案進行判決,結果3人被判刑。被告人孔德華因犯包庇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指使的哥(孔德嶺)姐(孔德芝)亦分別被判免予刑事處罰。

200612285時許,孔德華(持有駕照)乘座孔德嶺之子孔?。ㄒ雅行蹋{駛的蘇CH1575號農用四輪運輸車,在豐縣北關大橋處肇事致人死亡后,駕駛員孔俊棄車逃逸。案發后,孔德華對其哥姐說明孔俊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實。為讓其逃避刑事處罰,孔德華和哥姐共同商議,決定由其頂替其侄到公安局投案,后在審查中公安人員發現了叔替侄頂替投案的事實。

法院認為:孔德華和其哥姐明知孔俊肇事逃逸屬犯罪行為,為讓其逃避刑事處罰,三人共同商議,由孔德華冒充犯罪人向司法機關投案,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鑒于三被告人認罪、悔罪表現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