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426下午,當深圳市中恒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負責人從江蘇省建湖縣法院執行局法官手中接過租賃商鋪的鑰匙時,連聲說道:“太快了!謝謝你們!”至此,一起涉及戶數多、時間長、影響大的群體性糾紛案件被執行人員僅用一天時間得到化解。

20051120,中恒建湖公司(甲方)與吳某(乙方)等13戶簽訂了《東方廣場商鋪委托經營合同》,合同約定經營期限3年,年租金27720元;合同還約定遲延交納租金六個月,且金額超過5000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然而,吳某等13戶從200612月起開始拖欠租金,甲、乙雙方遂發生糾紛。2007313,原告向建湖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訴訟期間被告仍然無理糾纏,該院于416作出先予執行裁定,限被告于417搬出。然而被告堅決不履行,且對抗情緒較大。

425下午,中恒建湖公司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接到案件后全力以付,快速反應,他們采取“以執促調、調執結合”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當晚即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和遷讓公告,做好強遷前的準備;另一方面,登門耐心地做被執行人工作,宣傳法律法規,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精誠所致,金石為開,他們通過艱苦的努力,終于說服了當事人。26日下午5時,吳某主動搬出了租賃的商鋪,將鑰匙交給了執行人員。在她的影響和帶動下,其他戶也聞風而動,使該案未動用任何強制措施情況下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