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次執行為當事人奪回“救命錢”?一當事人向溧水法院執行局贈送錦旗
作者:錢鋒 發布時間:2007-04-18 瀏覽次數:3154
本網南京訊:“多虧了執行法官,幫我女兒要回了錢,這下她可以繼續治病了,你們真是她的救命恩人啊!”
申請執行人袁某和被執行人尹某是一對夫妻,為生計所迫,2003年起,夫妻二人相伴來到了上海打工。
溧水法院執行局受理此案后,考慮到袁某的身體健康狀況,為確保袁某能早日拿到錢,盡快進行后續手術治療,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難,立即派人辦理此案。由于袁某一直在外地承攬工程,居無定所,行蹤難覓,給案件的執行工作造成了極大的不便。2006年10月,在得知尹某在江寧祿口某工地出現后,執行法官迅速前往該工地尋找尹某,并將其帶到法院后,尹某在給了五千元并口頭應承回家立即付清后,便自此不見蹤影。此后,尹某總是到處躲避,導致法官多次撲空,致使執行法官在往江寧前后出擊執行了二十多次后,案件仍無較大進展,陷入了僵局。執行法官并沒有因此而氣餒,而是一直將此事放在心里,鍥而不舍地尋找機會。2007年3月,執行法官得知尹某正在東屏某工地施工,當即出擊,成功地找到了被執行人,并果斷決定對其采取拘留強制措施。尹某被拘留后,開始態度極為強硬,堅決聲稱自己無錢給付,拒不履行義務。執行法官按照法律規定對其予以了訓誡,并告知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的相關規定,如其仍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盡到其應盡的義務,將受到刑法的制裁。在執行法官耐心細致的勸說以及法律的威懾下,尹某終于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最終將全部賠償款交到了袁某手中。袁某收到錢后,萬分感激,隨即安排進入醫院進行第二次手術,同時請人做了錦旗以示謝意,由于其尚不便行走,便讓其老父代為送達,于是便出現了開頭那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