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積極構建官民和諧互動環境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7-04-02 瀏覽次數:1571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不斷探索和完善行政案件協調處理機制,從有效化解“官民”矛盾出發,切實加強行政案件的協調工作,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果。
一是增強官民和諧的互動意識。該院行政庭主動到縣法制局、衛生、國土、環保、拆遷辦等單位進行走訪和座談,就如何加強行政案件協調工作,積極促進行政爭議的妥善解決進行探討,有效地增強了行政機關加強行政協調,積極營造官民和諧互動環境的意識。
二是建立積極協調機制。在處理行政案件時,建立了審判人員初步協調、合議庭成員全面協調和院領導深入協調的工作機制,針對行政相對人的訴求,及時向其釋法和做協調工作,增進對行政機關的理解,促使訴訟原告主動息訴。
三是將協調機制貫穿案件始終。不斷完善行政協調案件的步驟、程序、協調的內容和結案的方式,形成了訴前、訴中、訴后的全程協調機制,在協調工作中,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深入分析和揣摩當事人的心理,找準問題的切入點,采取靈活的協調方法,努力化解“官民”矛盾。在充分了解糾紛的產生原因及當事人的訴訟目的,積極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當事人達成庭外和解協議。
四是加強與行政機關之間的交流。采取講授法制課,組織庭審觀摩等形式,幫助行政機關增強法律意識,提高執法水平,建立融洽相互信任的的工作關系,以和諧的司法環境為依托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和諧互動環境。
2006年以來,該院共審結各類行政訴訟案件28件,撤訴12件,撤率達為42.85%,受理行政非訴執行案件91件,協調處理76件,協調率達84.8%,有效的促進了官民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