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近日,無錫濱湖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了一起江南大學的大學生因情感糾葛而殺害女友的故意殺人案,被告人田某被判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田某與吳某系江南大學同班同學,2005年的11月,田某與吳某互生情素正式確立了戀愛關系。情感的交流拉近了兩人的距離,但朝夕相處的日子也讓彼此暴露了短處,就在20063月,吳某覺得不合適繼續交往而向田某提出分手。隨后吳某開始了自己的新生活、新戀情,而田某卻一直沉浸在回憶中不能自拔。心緒混亂的田某因愛生恨,見吳某有了新的戀人,多次揚言要殺死吳某,然后自殺。20068月,學校還沒有開學,田某提前來到了學校,在學校里遇到了吳某及其男友,二人的親昵神態刺激了田某,也給了田某殺人的決心。于是,在傍晚時分,田某帶著事先準備好的單刃鋸齒餐刀潛入吳某所住的宿舍樓,等吳某回宿舍后,先后在吳某的頸部、腹部、胸部等處捅了近十刀,隨后對自己腹部連捅三刀。后因宿舍管理員的出現吳某趁隙逃脫,田某也因體力不支倒地。在學校師生及時的救助下兩人被送往醫院搶救后雙雙脫險。

命是保住了,可是該負的責任,該受的刑罰是逃不了的。美好的戀情可以給生活增添色彩,但當愛情消失時也應該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強求是不會有結果的,要學會理性面對現實,而不是一味的沉浸在痛苦中,甚至做出過激的行為。被告人原本是個在校大學生,再過不了多久就可以踏上社會了,不說前程似錦,也應該會有光明的未來。可是,心理不健康所形成的偏激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要在鐵窗里度過人生的黃金階段;含辛茹苦的父母更要承受巨大的痛苦。這樣的結果值得嗎?

通過該案件的發生,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應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并引起人們對院校大學生心理健康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