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于316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并公布后,并將于2007101日起施行。 連日來,睢寧縣法院民事審判業務口全體人員在庭室負責人帶領下,大家認真學習了《物權法》全文,并就制定頒布《物權法》的重要意義進行了熱烈討論。大家一致認為,歷經13年反復醞釀、討論和審議的物權法較以前的《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在物權的概念、物權的設立和流轉、物權的保護等方面的物權有關規定有著全新且系統的變化。物權是人民物質財產的基本保障權,與人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法官掌握《物權法》知識意義重大。

睢寧法院決定將2007年確定為學習宣傳物權法年,以在全院乃至全縣迅速掀起學習宣傳物權法的熱潮。為此該院將采取多形式、全方位的學習、宣傳方法:

一是由該院研究室將物權法全文復印,分發至各業務部門,做到全院審判人員人手一份,定期集中學習、互相討論、交流心得、匯總意見,每一位正式干警尤其從事民事審判的法官,務必認真學習好物權法基本條文和內容,理解內涵,把握實質,并將立法原則和精神迅速貫徹到實際審判工作中去,為101日起全面深入貫徹適用好這部法律作好充分的準備。

二是組織業務骨干剝離《物權法》的各法條,與相關舊法對照比較,總結有關內容新舊規定的差別,并適時邀請上級法院有關領導、法官來院作物權法專題講座,就物權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制度、對有關條文的理解以及適用時應把握的基本原則和應注意問題等,向全院干警作系統的講解,同時就物權法學習以及實際貫徹中遇到的問題定期舉行討論會進行研討。

三是迅速擬定物權法有關調研課題,指定調研任務,鼓勵全院實際調查和理論研究,同時舉行物權法知識考試和知識競賽,對取得成績者予以物質獎勵和其他形式的獎勵。

四是將物權法的基本內容印成宣傳單,放置在立案大廳、執行局等地方,免費贈送給前來咨詢、立案的群眾和當事人,同時綜合科室人員將利用節假日通過散發傳單、解惑答疑等途徑,讓群眾了解物權法的重要內容以及宅基地使用權是否可以抵押、轉讓,征地拆遷如何補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如何續期,小區車位、車庫如何確定歸屬等老百姓關心的問題,為物權法的順利貫徹實施創造有利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