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金壇一男子捉奸時心生淫念,強行同紅杏出墻的女子發生性關系。近日,該男子因犯強奸罪被金壇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

紀俊鴻系金壇城南某村人。20061018日晚9許,紀俊鴻路過本村甄美蘭家時,聽見屋內有陌生男子的聲音。因得知甄美蘭丈夫外出打工,紀俊鴻遂懷疑甄美蘭偷情,并決定捉奸。紀俊鴻悄悄回家找來一個2長的電話線將甄美蘭家門扣住,自己則蹲在一側等候。次日凌晨3時許,紀俊鴻聽見響聲,抬頭一看,門被強行拆下,緊接著一男子從屋內走出。待該男子走后,紀俊鴻進入甄美蘭家中,質問后者為何與第三人發生關系。甄美蘭讓紀俊鴻少管閑事。紀俊鴻聞言怒火中燒,又見甄美蘭有幾分姿色,遂用暴力將后者按倒在床上,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系。金壇法院經審理認為,紀俊鴻采用脅迫的方法,強行與甄美蘭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