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豐縣人民法院對順手牽羊盜竊他人財物的聾啞女劉麗玫因其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免予刑事處罰。

被告人劉麗玫,系一名聾啞女。2006920日上午11許,被告人劉麗玫(當時不滿18周歲)在豐縣“圣迪奧”服裝店,趁人不備之機,采取順手牽羊手段,竊得衣服架上的咖啡色皮質挎包一只,內有現金1200元及“諾基亞”手機一部等物品。盜竊后,她匆匆跑出服裝店。不料因形跡可疑,被眼尖的營業員發現說:“誰的包少了?”正在試衣的顧客郭彩霞從試衣間走出,在離服裝店不遠處的交警崗附近將偷包的劉麗玫抓住。經鑒定,被盜物品總價值人民幣1900余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麗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的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被告人劉麗玫犯罪時未滿18周歲,且系聾啞人,認罪態度較好,贓物已被追回,犯罪情節應屬輕微,可對其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