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年二十九上午,被執行人謝某某“撲通”跪倒在舅舅葛某某面前,終于叫了一聲“舅舅”!申請人葛某某也流出了久違的淚水,甥舅終于言和,在場的人無不為之動容。

被執行人謝某某系申請人葛某某的外甥,平時和睦相處。2003813日下午,申請人之子葛某與被執行人謝某某的侄子謝某跟隨謝某某到臧圩河邊,謝某某讓兩個小孩在河邊等候,自己到對岸買魚,待其返回時,發現岸邊僅有兩個小孩衣服,即四處尋找。待其將兩個小孩打撈上岸時,發現葛某與謝某已溺水而亡。申請人葛某某無法承受喪子之痛,于2003822向新沂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謝某某賠償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共計20萬元。

新沂法院作出判決:被執行人謝某某賠償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共計37780元。謝某某不服判決,上訴被駁回。

20044月,葛某某向新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中,被執行人謝某某又再次提出申訴,甥舅仇怨越積越深,謝某某酒后鬧事,揚言要殺其舅葛某某一家。為防止矛盾激化,分管執行的院領導及執行局法官不厭其煩地多次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并邀請村民委員會及村組長配合。春節前,申請人葛某某又再次給法院施加壓力,矛盾一觸即發。為了讓雙方過一個安樂和諧的春節,執行法官再一次通知雙方到庭,并“搬”來了被執行人的母親即申請人的親姐姐,在法官的耐心感化下,葛某某終于原諒了外甥,謝某某的母親也表示以最大的努力予以補償,雙發達成了和解協議。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雙方和睦如初,相擁著走出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