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糊涂父愛子心切之下明知兒子涉嫌犯罪居然幫助兒子逃匿,結果觸犯了刑律。近日,徐州市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窩藏罪判處被告人張震宇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現年40歲的被告人張震宇,系山東省魚臺縣王廟鎮農民。20067月下旬,張震宇得知自己17歲的兒子張松松(已判刑)涉嫌搶劫犯罪,護犢心切的他不惜以身試法。左思右想后,他想出了一條營救兒子的“妙計”。為了使兒子逃避法律制裁,他陪著兒子從山東兗州坐火車逃往威海市,臨走時給了兒子300元錢。后來,因張松松生病,他還去威海探望了兒子。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震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財物,幫助兒子逃匿,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窩藏罪,遂作出上述判決。這樣,在兒子被判刑十年六個月后,糊涂的父親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