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來自安徽的劉某在喝酒過后,由于頭腦不清醒一時犯混,將自己表弟的老婆給強奸了。事發過后劉某逃之夭夭,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逃亡一年多后成為他被網上通緝犯的他還是被抓獲了。21,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以強奸罪判處其尤其徒刑三年二個月。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05516日晚,劉某在醺酒過后來到了同在蘇州打工的表弟的暫住地,見房門未關,而房內僅有表弟的老婆一人在看電視,便主動上去搭訕,采用語言威脅的方法,強行與表弟的老婆發生了性關系。被強奸后受害人以上廁所為借口,出門打電話向丈夫求救,同時向派出所報了案,劉某得知后當晚逃離了蘇州。20061014,劉某在浙江省安吉縣被公安局抓獲。

面對檢察官的指控劉某流下了懺悔的淚水,他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持異議,只痛恨自己當初多喝了幾口酒,做出了對不起家人,對不起親戚的事情。法院認為,劉某違背婦女意志,以語言威脅等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遂做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