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家庭暴力讓婚姻無路可走

2006118,一個風清云淡的下午,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廳里靜悄悄的。一個20出頭面容姣好的女子推開了大廳的門,她來到立案庭的法官面前遞上了自己的訴狀。法官接過訴狀,只見訴狀上寫著:我與被告于200310月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個女兒。由于婚前對被告不了解,草率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不務正業,整天游手好閑,經我與家人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并于064月多次實施家庭暴力,打了我十幾個耳光,并且把我的耳膜打穿孔。我和父母回家時,被告又在我家樓下大肆宣揚侮辱我。使我和家人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我不愿意生活在恐懼之下,離家在外租房居住。但被告不聞不問,其和其家人還四處散播謠言,破壞我的名譽。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申請法院給予審批離婚。因為我無工作、無房,無條件撫養小孩,申請小孩由被告撫養,財產依法分割。

法官在看完這女子的訴狀后,靜靜的問道:“你不需要再想想了嗎?孩子才兩歲?”

“不,我已經下定決心了!”女子一臉堅決地說道。

二、丈夫:都是網絡惹的禍

五天之后,一個滿臉倦色的男子走進了承辦該案的法官辦公室。這名男子叫張曉軍,他是來答辯的。原來他就是那個五天之前出現在法院立案大廳里的女子的丈夫。他向承辦法官講述了他和妻子之間的恩恩怨怨。

他和妻子王靜是在1999年就認識,從相識到相知,從相知到相愛,自由戀愛約四年之久。最初王靜的父母極力的反對兩人在一起,是愛情的力量和婚姻的緣分使王靜沖破了家庭的束縛,走進了愛情的殿堂,兩人在2003年正式結婚,并在04年有了愛情的結晶,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婚后作為丈夫他承擔起一個男人應盡的職責。努力的尋找工作,先后開過小車,到企業里上過班。但是因工資較少,生存壓力較大。他便和妻子家人協商,賣掉了自己名下拆遷所得的一套房產,全部用于投資辦了一個塑料粉碎加工廠,廠里的業務經濟往來業全部由妻子親自經手。

所以婚后家庭和睦,感情較好。并不像王靜所說的那樣不務正業。導致兩人婚姻關系惡化的罪魁禍首是網絡。自從王靜迷上上網后,她就一直沉浸在網絡中,開始的時候是在家中利用寬帶上網。可后來王靜放著家里的網絡不用卻跑到網吧里去上網,而且一上網就玩到深夜十二點。有時候王靜精神空虛,為尋求刺激常瞞著他上迪廳,完全忘記了家中還有一個嗷嗷待哺的女兒。更令人氣憤的是竟然有王靜的網友打電話給他,要約他為王靜的事出去談談。見面后,因雙方言語不和,發生了糾紛。

“有一次,女兒連續三天高燒至39度,可是王靜連個人影都沒有看到,只是謊稱自己在外面上班。心中惱火的他這才對王靜實施了暴力。王靜離家出走時不顧家中無人,將2歲的女兒一人丟在家中離家出走。捫心自問,父母千錯萬錯,但孩子時無辜的呀!”

“雖然自己動手打人是不對,但是我們是自由戀愛,婚前婚后的感情都不錯,雙方的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加之女兒尚小,如果離婚對其身心極為不利,所以懇請人民法院給予調解或判決不準離婚。”

三、法院:尊重與交流必不可少

111,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庭上王靜表示堅決要求離婚,她認為丈夫不能像管囚犯一樣管著她。而張曉軍則表示堅決不同意離婚,“我們是自由戀愛,老婆是我自己找的,我很在乎她,很愛她。”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原、被告雙方婚前婚后感情較好,導致糾紛的發生是雙方在生活中缺少必要的交流和溝通,加之被告在發生糾紛時常實施暴力,致使夫妻感情受到傷害。只要雙方在今后的共同生活中相互尊重,加強夫妻感情培養,雙方關系是能夠改善并重新和好的。據此,依法判決二人不準離婚。

面對來自外界的各種誘惑,我們怎樣破解生活中的各種難題?這已經成為現代都市人應當認真思考的問題。四年的自由戀愛在網絡面前顯得如此的脆弱,曾經的海誓山盟現如今卻怒目相向,大打出手,甚而為此鬧上法庭。雖然法院最終判決兩人不準離婚,但是如何守護自己的家園,在精神空虛的內心世界里如何將對方視為自己相濡以沫、廝守終身的伴侶,兩人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