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法院切實落實各種便民措施
作者:姜曉靜 張美芳 發(fā)布時間:2007-01-04 瀏覽次數:1571
本網南通訊:江蘇省海門市人民法院把審判崗位當作為人民服務的平臺,落實各種便民措施,讓老百姓體驗到和諧司法的實惠。2006年,該院共收案7524件,審結7789件,無一超審限,結收案比為101.94%,調解率為53%。
傾情調解利百姓。該院審案時著眼于當事人之間的合作關系,積極推行“圓桌式”審判,讓當事人坐在一起,緩和敵對、仇視心態(tài),增強彼此間的溝通與了解,然后因勢利導地開展調解工作。在該院榮譽室里掛著一面“苦心化解矛盾,營造和諧漁港”的錦旗,這是海門東灶港鎮(zhèn)臨海漁業(yè)村村委會及蘇海門漁01709號船的股東送給該院的。原來,這個村的13個漁民在1996年合伙購買了一艘船,并推選張某為負責人。后來有5個漁民退了伙,在是否增加合伙人問題上,股東間產生了矛盾,導致漁船停港。7個股東將張某訴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處理合伙糾紛。承辦法官考慮到如果案件不在禁捕期及時處理,將使?jié)O業(yè)生產受到影響,為了盡可能減少漁民經濟損失,就迅速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并邀請漁船所在的村領導一起參加。法官不厭其煩,連續(xù)做了三天的調解工作,雙方均被法官的誠心所感動,在相互諒解的基礎上,終于達成了協議,使?jié)O船順利出海捕魚。
人性辦案暖民心。對一些特殊案件的處理,該院做到法外有情,案結事了,通過延伸服務弘揚社會主義美德,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去年11月16日,小雨蒙蒙。該院三廠法庭的丁庭長和莊法官來到海門臨江鎮(zhèn)錢籌的家,85歲的錢大爺已經耳聾昏花,正拄著拐杖在煮飯,83歲的老伴因心臟病躺在床上。丁庭長因惦記著錢大爺的贍養(yǎng)費專程去回訪。錢大爺看到丁庭長他們來非常感動,說你們法官來了,我就有日子過了。住在錢大爺后宅的大媳婦看到丁庭長他們冒雨前來,也很感動,連忙到家拿了自己該出的贍養(yǎng)費,給了公公,并說以后會主動及時給付生活費和醫(yī)藥費的。丁庭長又替錢大爺代寫了要求小兒子履行贍養(yǎng)義務的申請執(zhí)行書,將帶到法院立案執(zhí)行。小雨中,錢大爺目送丁庭長他們離去,他一手拄著拐杖,一手朝丁庭長他們離去的方向不停的揮動。
醫(yī)患糾紛妙化解。審判實踐表明,訴訟調解是解決民事糾紛、保持社會和諧的一把“金鑰匙”。該院法官注意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設身處地地考慮對方的難處,增加理解,寬容互諒,從實際出發(fā),選擇最優(yōu)的方式解決爭議。家住海門的錢某夫婦蓋了一幢樓房,準備給兒子結婚,可26歲的獨子卻忽然因病離開了他們。事情起因于
親和審判順民意。該院堅持情、理、法共融,以人民群眾更愿意接受的方式開展司法活動,使和諧貫穿于審判的整個過程。
去年,海門市委書記曹斌在該院關于和諧審判的文件上作出批示:“市法院為貫徹落實市委‘三化一新’發(fā)展戰(zhàn)略,提出發(fā)揮審判職能、服務新農村建設活動的實施意見,貼近中心,服務大局,體現了‘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強烈意識,請以市委名義轉發(fā)。”這是海門市委對該院和諧理念促審判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