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王集法庭推行《不自動履行法律義務后果告知書》效果好
發布時間:2005-06-28 瀏覽次數:1366
本網徐州訊: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睢寧法院王集法庭大膽創新訴訟調解思路,推行向調解案件義務人發送《不自動履行法律義務后果告知書》,取得了“案結事了”的良好效果。
王集法庭轄區人口多,糾紛多,訴訟案件多。如何進一步加強調解工作,落實最高院提出的“能調則調、當判則判、判調結合、案結事了”的要求,減輕執行壓力,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是這次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王集法庭著力思考的問題。該庭通過調研發現,案件調解后,有不少當事人由于不知道不依法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抱著拖一天是一天的心理,不愿主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使權利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有的引發了新的矛盾。
專項整改活動開展后,該庭決定做好調解延伸工作,推行向履行期限即將屆滿的調解案件義務人發送《不自動履行法律義務后果告知書》,體現法院的人文關懷,督促義務人自覺履行義務。《告知書》勸告義務人:“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強制執行效力,如果你不按期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只要對方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你必須無條件全額履行。這樣不僅會降低你的個人信譽,還會使你承擔沒有預見的強制執行費用,加重你的經濟負擔。為了不致給你帶來本不應有的經濟、信譽等損失,不影響你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我們特別提醒你不要忘記自己承諾的履行期限,主動履行義務。”
自6月18日至22日,王集法庭共向10起履行期限即將屆滿的調解案件義務人發出《告知書》,已有8起案件義務人自覺全部履行了義務。該院蔡可勇院長對這一舉措給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在進一步規范《告知書》內容、統一發送時間的前提下,盡快推廣適用到全院所有具有執行內容且法律文書已生效的民商事和行政訴訟案件中。
王集法庭轄區人口多,糾紛多,訴訟案件多。如何進一步加強調解工作,落實最高院提出的“能調則調、當判則判、判調結合、案結事了”的要求,減輕執行壓力,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是這次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王集法庭著力思考的問題。該庭通過調研發現,案件調解后,有不少當事人由于不知道不依法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抱著拖一天是一天的心理,不愿主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使權利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有的引發了新的矛盾。
專項整改活動開展后,該庭決定做好調解延伸工作,推行向履行期限即將屆滿的調解案件義務人發送《不自動履行法律義務后果告知書》,體現法院的人文關懷,督促義務人自覺履行義務。《告知書》勸告義務人:“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強制執行效力,如果你不按期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只要對方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你必須無條件全額履行。這樣不僅會降低你的個人信譽,還會使你承擔沒有預見的強制執行費用,加重你的經濟負擔。為了不致給你帶來本不應有的經濟、信譽等損失,不影響你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我們特別提醒你不要忘記自己承諾的履行期限,主動履行義務。”
自6月18日至22日,王集法庭共向10起履行期限即將屆滿的調解案件義務人發出《告知書》,已有8起案件義務人自覺全部履行了義務。該院蔡可勇院長對這一舉措給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在進一步規范《告知書》內容、統一發送時間的前提下,盡快推廣適用到全院所有具有執行內容且法律文書已生效的民商事和行政訴訟案件中。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