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院舉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簽訂儀式
發布時間:2005-04-01 瀏覽次數:1398
“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不僅僅是一種形式,更重要的是一種責任”。這是江蘇高院院長公丕祥在3月31日下午舉行的全省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簽訂儀式講話中所強調的。
在此間的簽訂儀式上,公丕祥院長分別與省院其他院領導以及全省十三個中級法院院長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省法院領導分別與所分管的部門負責人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公院長在講話中深刻分析了當前全省法院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他指出,全省各級法院要充分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始終保持高度的危機感和緊迫感,把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持之以恒、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實,努力構建法院內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如何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抓手扎實抓好法院隊伍建設,公院長提出:一是要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重點,抓好法院各級領導班子建設。要嚴格執行“一案雙查”制度,在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時,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領導干部要按照有關規定堅決予以追究。各級法院領導干部要按照責任制的要求,切實擔負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責任,敢抓敢管、善抓善管,認真負責地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是要以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為突破口,純潔法院隊伍,樹立法院隊伍良好形象。對發現的違紀違法的人和事,特別是頂風作案的,要堅決依紀依法從嚴懲處,決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是要以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能力為核心,進一步加強法院紀檢監察部門自身建設。要進一步增強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緊緊圍繞以審判為中心的法院各項工作,針對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并協助黨組抓好有關工作的落實。要牢固樹立法制意識和紀律意識,把“依法依紀”的要求貫穿于執紀辦案的全過程,嚴格執行執紀辦案工作責任制,加強案件查辦工作的內部制約監督,嚴肅糾正和處理執紀辦案中發生的違紀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