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啟東市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來到臥病在床的老人徐某家中,為其辦理了立案手續。老人徐某因子女不愿為其支付醫藥費,電話求助法院要求狀告子女贍養,法院在接到老人的投訴請求后,馬上安排了上門立案,在當場送達的傳票上,該院把開庭地點也安排在了徐某家中。這是今年以來,該院第6次為行動不便的老人辦理上門立案手續。
  截止9月底,該院已受理贍養案件106件,在處理贍養案件時該院除為行動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門立案、開庭、送交執行款物“三上門”服務外,還采取多項舉措以切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對于一些由于文化原因無法完成書面訴狀制作的老人,該院信訪室提供了代寫訴狀服務,即由老人口頭陳述,信訪人員為其代書訴狀。今年以來,該院已為提出贍養請求的老人代寫訴狀52份。對于贍養案件,該院還要求做到“三優先”,即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該院要求對于提出贍養請求的原告必須在20分鐘內辦理完立案手續;審判庭對贍養案件的審理力求做到一次開庭一次結案,降低案件審理周期;對贍養案件的執行則要求案件隨到隨執,并提高案件執結率,用最快的速度保證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實現。
  在審理贍養案件時,該院還力求最好的社會效果,努力做好調解工作,從而使原被告之間的親情得到重續,緩解雙方矛盾,使老人能夠度過一個幸福的晚年。該院在已審結的97件案件中,調解撤訴案件就占到70%,達到了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效統一。
  
文章出處:啟東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侯敬華、張蘭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