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惠山區法院法警大隊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安全防范工作
發布時間:2004-07-21 瀏覽次數:1828
一、合理安排警力,規范值庭工作,確保庭審安全進行。
安全規范押解犯罪嫌疑人,保障刑事審判工作順利進行,是法警大隊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此,法警大隊要求全隊警員始終“繃緊一根弦”,在嚴格按照《押解規則》和《值庭規則》操作的基礎上,還要著重做好三點:一是在押解犯罪嫌疑人途中,嚴格監控被押人的一舉一動,防止被押人出現脫逃或自殘、自殺現象的發生;二是嚴格按照《值庭規則》配備警力,值庭時精力集中,態度嚴肅,細心觀察,確保庭審的安全有序;三是加強對參加庭審活動的其他人員的安全檢查。對旁聽人員進入法庭所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的人工檢查,發現危險物品或可能導致不安全因素的物品及時進行處理。
二、加強內部保衛,提升應變能力,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基于該院辦公大樓未配備安檢設備的現狀,法警大隊從細微處著手,細化各項措施,加強內部保衛工作:一是從現有警力中抽調一至兩名司法警察對法院辦公大樓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巡查,特別要加強院領導、涉及矛盾易激化案件部門領導及審判人員的警衛保障工作,嚴防一些當事人因泄私憤而采用極端手段給法院造成不可挽回損失;二是每天均要對辦公大樓進行安全檢查,主動及時地對末作來訪登記而進入辦公大樓的當事人或者在大樓游晃的形跡可疑的人進行詢問,對不能證明系法院工作人員通知來院的人,請其到門衛值班室等侯;三是經常進行遇有突發性事件處置的演練,建立相對穩定的、可以隨時出動處置突發性事件的應急小組,一旦遇有突發性事件,能及時出動警力,迅速準確地進行處置。
文章出處: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