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泗洪縣法院執結一案贏來雙方滿意
發布時間:2004-05-26 瀏覽次數:2473
日前,江蘇省泗洪縣法院執結一起拖欠退休職工養老金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61位老職工連聲稱贊泗洪法院“急老人之所急,維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被執行人泗洪縣航運公司也對法院體諒企業難處,穩妥執行表達了由衷的感謝。
錢清芝等61人是泗洪縣航運公司的退休職工。自1995年至1997年12月,航運公司先后扣發他們養老金7萬多元。事情暴露后,航運公司與職工代表簽定還款協議,并用其所有的船只作抵押,但隨后又違約變賣了抵押財產。61位老職工起訴到法院,案件歷經二審,航運公司被判返還原告養老金69914.69元。2003年12月,原告向法院申請執行,航運公司遲遲不予付款。老職工個個情緒激動,紛紛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表示事情不及時解決,他們將集體上訪。法院經仔細調查,發現航運公司尚有一間門面房,遂果斷采取查封措施,穩定了老職工的情緒。此時,航運公司向法院反映,其單位欠帳太多,門面房的租金尚可支付在職職工的工資,如強行拍賣房產,可能引起更大的混亂。為保證社會穩定,法院采納了航運公司的建議,責令他們在二個月內籌錢還帳,同時耐心作好權利人的思想工作。5月14日,航運公司如期交納了全部執行款,案件順利執結。5月20日,61位老職工燃放鞭炮,給法院送來一面錦旗,表達他們的感激之情。
錢清芝等61人是泗洪縣航運公司的退休職工。自1995年至1997年12月,航運公司先后扣發他們養老金7萬多元。事情暴露后,航運公司與職工代表簽定還款協議,并用其所有的船只作抵押,但隨后又違約變賣了抵押財產。61位老職工起訴到法院,案件歷經二審,航運公司被判返還原告養老金69914.69元。2003年12月,原告向法院申請執行,航運公司遲遲不予付款。老職工個個情緒激動,紛紛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表示事情不及時解決,他們將集體上訪。法院經仔細調查,發現航運公司尚有一間門面房,遂果斷采取查封措施,穩定了老職工的情緒。此時,航運公司向法院反映,其單位欠帳太多,門面房的租金尚可支付在職職工的工資,如強行拍賣房產,可能引起更大的混亂。為保證社會穩定,法院采納了航運公司的建議,責令他們在二個月內籌錢還帳,同時耐心作好權利人的思想工作。5月14日,航運公司如期交納了全部執行款,案件順利執結。5月20日,61位老職工燃放鞭炮,給法院送來一面錦旗,表達他們的感激之情。
文章出處:泗洪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光武、正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