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結合作風建設年活動,積極采取五項舉措全面落實司法親民、利民、為民要求,取得喜人成果,得到了廣泛贊譽。

一是嚴格執行先執行后收費制度。即受理執行案件時,不向申請人收取受理費,待執行到被申請人標的款物時,才從中劃撥受理費和執行費用。

二是開通訴前咨詢熱線。即將立案庭的電話在相關媒體上公布,為群眾提供咨詢,解答法律疑問,指導幫助當事人及時完善訴訟應備材料,減少當事人往返次數,降低訴訟成本,讓群眾感受到法院良好的服務。

三是提供訴訟指導。即制作民事訴訟風險告知書、執行案件風險提示卡、舉證須知等,當群眾來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執行時,發放給他們,借以指導其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四是快速立案。即當事人要求立案且材料完備的,立案庭當即辦理立案手續,一般案件在15分鐘內辦完立案審查、立案登記等立案手續,并確保當日將所有立案材料移交審判庭或執行局。

五是巡回辦案。年初以來,該院四個人民法庭均在轄區設立了收案和咨詢的辦案點,并接待群眾訴訟及法律咨詢,到各村、社巡回就地開展審理40多次,深受廣大群眾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