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511,原告鄭某某訴江都市房產管理局行政賠償一案在高油市基層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局劉農年局長出庭應訴。這是江都市首例行政機關首長出庭應訴“民告官”案件。

行政訴訟案件,是有關民與官之間矛盾的案件。以往江都市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首長從未出庭應訴。隨著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全民法制意識不斷提高,為了強化行政機關負責人法制觀念,推進法治江都和法治政府建設,江都市于今年428日出臺了《江都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暫行規定》。該規定出臺后,該市各行政機關都認真組織學習,并積極做好出庭應訴準備。江都市房產管理局在此起行政訴訟案件中,一把手劉農年局長親自出庭應訴,這既是對法律的尊重,拉近了官與民之間的距離,改變了行政訴訟案件庭審中有民無官現象,同時,也是貫徹落實《江都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暫行規定》的具體體現,起到了積極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