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市房產管理局劉農年局長出庭應訴“民告官”案件
作者:江都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5-17 瀏覽次數:1765
行政訴訟案件,是有關民與官之間矛盾的案件。以往江都市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首長從未出庭應訴。隨著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全民法制意識不斷提高,為了強化行政機關負責人法制觀念,推進法治江都和法治政府建設,江都市于今年4月28日出臺了《江都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暫行規定》。該規定出臺后,該市各行政機關都認真組織學習,并積極做好出庭應訴準備。江都市房產管理局在此起行政訴訟案件中,一把手劉農年局長親自出庭應訴,這既是對法律的尊重,拉近了官與民之間的距離,改變了行政訴訟案件庭審中有民無官現象,同時,也是貫徹落實《江都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暫行規定》的具體體現,起到了積極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