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鎮江潤州法院在審理溫衛濤、高陪陪等七名被告人特大盜竊摩托車、自行車案件過程中,發現某大學多名在校學生缺乏應有的法律道德素質,在明知是盜竊所得的車輛的情形下,為貪圖便宜而予以收購,甚至通過“低價進、高價出”的方法倒賣贓車賺取差價。這不僅為犯罪分子銷贓提供了方便的途徑,助長了犯罪,也嚴重損害了當代大學生的形象。潤州法院認為,透過這起案件,暴露了少數大學生法律道德素養缺失的嚴重問題,有關部門和社會應引起重視和警惕。

鎮江潤州法院分析,導致少數在校大學生法律道德素養缺失的主要原因:

一是目前高等教育仍然存在“重智輕德”的現象。我國教育的現狀主要是“應試”教育模式,在培養學生的良好心理素質和法律道德素質方面有所欠缺。而大學生正處于青年期,其心理沒有完全成熟,存在自我控制能力差、人生體驗淺等問題,對復雜的社會現象缺乏正確辨別是非的能力。

二是當代大學生的價值觀發生了新的變化。隨著商品經濟發展,大學生的價值觀念出現了個人化和功利化的傾向,不少大學生錯誤地以物質利益為尺度評價個人得失,甚至有的大學生為經濟

利益放棄了基本的道德立場和行為準則。

三是高等教育的法制教育存在薄弱環節。目前,雖然各高校已將法律基礎課列入教學計劃,但由于法律基礎課的課時有限,加之偏重于法律理論知識的傳授,而缺少必要的實踐教學環節和法律道德的心理輔導,致使部分大學生缺乏應有的法律道德信仰。

為切實加強大學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大學生的法律道德素質,真正把大學生培養成為“四有”新人,鎮江潤州區法院向江蘇大學發出了司法建議書,并呼吁全社會高度重視大學生的法律道德素質養成。

1、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采取各種方式對大學生進行法律常識教育,高校應該加強與司法機關的聯系,通過組織學生旁聽庭審、以案說法等形式,強化法律教育的實踐教學環節,提高學生的法律知識,增強其自覺遵紀守法的意識。

2、充分發揮高校政治輔導員、學生干部和學生黨員的監督管理作用。在發現學生中有違法犯罪情況或者出現違法犯罪苗頭時,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時向學校和有關部門反映。

3、加強校園日常管理。與公安部門配合,加強對學校周邊治安的維護和管理。特別是對學校周邊的旅館、商店、網吧等與學生接觸較多的場所要加強監管,減少誘發大學生違法犯罪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