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尾羊賣龍蝦被判賠6萬5
作者:轉載《現代快報》 發布時間:2009-04-24 瀏覽次數:2655
昨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2008年江蘇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藍皮書,對江蘇2008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進行了全面回顧和集中展示,并發布10件典型案例。
江蘇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嬡珍在發布會上說,2008年,全省各級法院共審理一、二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2436件,其中新收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839件,增幅達25%。
2008年全省法院新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一審案件同比增長8.9%,其中商標權犯罪案件占新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一審案件總數的83.6%,增幅為38.7%,該類案件主要集中在制造、銷售假名煙名酒和日常消費品等經濟領域。
同時,江蘇省高院還開創了全國首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信息通報制度,以提醒和預警企業在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隨意解讀名家作品也是侵權
傅雷是我國當代著名的翻譯家和文藝評論家,1966年去世,法定繼承人是長子傅聰和次子傅敏。《傅雷家書》收錄了1954年至1966年間傅雷寫給長子傅聰的家信。
但是,2007年,傅敏發現了一本名為《傅雷家書名師解讀版》的書,出版者為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以下簡稱理工出版社)。書中家信部分的內容與社科院出版社出版的《傅雷家書》內容基本一致,部分家信之后增加了“賞析”的內容。傅敏、社科院出版社遂提起訴訟。
法院最終判決理工出版社等單位連帶賠償傅敏經濟損失10萬元和為制止侵權支付的合理支出2萬元,賠償社科院出版社經濟損失10萬元。
點評:在作品編著過程中,應注意避免侵犯他人作品的著作權。圖書出版者在出版發行圖書時,也應對其出版發行的作品是否有合法的授權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
海爾曼斯“變身”馬桶
南京海爾曼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爾曼斯公司)的羊毛衫、羊絨衫等產品比較有名。但是,2007年的一天,海爾曼斯的工作人員竟然發現有一款馬桶也叫“海爾曼斯”。
原來貼有“海爾曼斯”商標的馬桶由潮安縣華鵬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鵬公司)制造,這家成立于2004年的企業主要生產陶瓷衛生潔具。
生產羊毛衫的海爾曼斯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其“海爾曼斯”商標為馳名商標,判令華鵬公司等被告立即停止使用“海爾曼斯”等商標的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
法院認為,使用在服裝類的“海爾曼斯”注冊商標在中國相關公眾中已經享有相當高的知名度;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較長,已經積累了巨大的商業價值。而華鵬公司并未對“海爾曼斯”文字在衛生潔具等商品上申請注冊,并沒有正當使用“海爾曼斯”文字的合法理由,其卻選擇在南京設立蘇皖銷售中心,而南京正是海爾曼斯公司的住所地和“海爾曼斯”注冊商標的知名度的中心地,故其明顯具有利用“海爾曼斯”商標聲譽和影響,為此法院判決華鵬公司等被告賠償海爾曼斯經濟損失8萬元。
點評:商標的功能在于標示商品來源,所以不同的經營者應當使用不同的商標,以免消費者造成誤認。市場主體在經營活動中,應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以避免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雖然商品既不相同也不類似,但如使用的標志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的,仍應構成侵權。馳名商標不僅意味著商標本身具有很高的知名度,更重要的是商標標示的商品及商標的所有者享有很高的商譽,為廣大消費者所熟知和信賴。故馳名商標使用到任何商品上,消費者都會認為該商品(或服務)的生產(提供)者是商標權人,因而樂于購買。只有對馳名商標給予跨類保護,才能保護商標權人、消費者、侵權人的同業競爭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小尾羊賣龍蝦被判侵權
根據上述區域代理合同,小尾羊火鍋店又在常州地區授權開設其他火鍋店。其中,
漁蒙家公司在原常州市紅火火鍋店所享有的特許經營權已到期的情況下,仍然繼續使用“小尾羊”文字和圖案、懸掛小尾羊公司獲獎獎牌等標志。同時,漁蒙家公司又發布廣告宣傳,稱“由于原小尾羊的產品單一性及開發能力弱,無法適應常州一帶民眾的口味。漁蒙家公司特別新增了有滋補功能的羊脊骨火鍋和盱眙龍蝦……”小尾羊公司遂以侵犯商標專用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判決漁蒙家公司賠償小尾羊公司經濟損失等費用65000元。
點評:本案主要涉及兩類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首先,被告在其特許經營權已到期的情況下,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使用權利人的商業標志、企業字號,其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其次,被告采用廣告的方式,抬高自身服務水平,貶低同業競爭者的商業聲譽,其行為亦構成不正當競爭。本案對于市場主體規范自身行為,公平正當地展開市場競爭具有較好的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