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朱某身為公司研發中心的課長,卻喜歡沾公司的便宜從公司私帶產品回家然后銷贓,最終由于這些小產品的不斷累積朱某的行為構成了職務侵占罪,1022,朱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大學畢業后,朱某應聘到蘇州一家外資電子元件廠工作,經過幾年的努力他慢慢爬到了公司研發中心課長的職務。由于公司生產的是一些用于出口的電腦配件,經常跟外企朋友接觸的他經常收到朋友的委托到公司購買一些韓文鼠標、英文鍵盤。這些東西對他來說就是小菜一碟,在20076月至7月期間,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公司的另一名員工從公司竊取DELL8115韓文鍵盤5個、DELL8115鍵盤173個、宏基法拉利藍牙鼠標11個、HP英文版鍵盤10個、東芝N400小海豚鼠標39個、明基M101乖乖鼠1個、Apple M89鍵盤20個、Apple光電鼠標6個、明基FP51G顯示器5臺、普通韓文鍵盤5個。銷贓后他得款31470元。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朱某系公司工作人員,伙同他人多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鑒于其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歸案又主動退賠了所有贓款,法院遂依法從輕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