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省消保委聯合發布2021年度全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2-03-15 瀏覽次數:10260
3月15日上午,省法院與省消保委聯合發布“2021年度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省法院副院長、省消保委副主任李玉生通報全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的相關情況。
關于2021年度全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的通報
在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背景下,消費作為雙循環的內生動力,已被提到了一個重要的戰略高度。消費者是市場的重要參與者,也是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推動者。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對規范市場秩序,提升消費者信心、維護經濟安全與穩定、服務保障雙循環戰略具有重要意義。
今天,省法院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共同發布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旨在通過案例宣傳,提高消費者理性維權的意識和能力,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提醒廣大經營者規范經營、誠信經營,共同創建健康和諧、充滿活力的消費市場環境。
我省消費權益糾紛的基本情況
江蘇法院始終堅持公正司法,從構建和諧公平誠信的消費市場秩序,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高度出發,將維護好、保障好消費者合法權益作為消費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理念。當前,我省消費維權案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糾紛類型多樣化。近年來,消費權益糾紛已不再局限于傳統單一的商品、服務質量糾紛,涵蓋的領域越來越廣,涉及的民事案由包括合同與侵權兩大類,總計二十余種糾紛類型。合同類糾紛主要包含買賣合同和服務合同兩大類型。其中,買賣合同糾紛主要集中在商品房、食品、藥品、電子信息產品、日用品等商品領域,服務合同糾紛則多體現為餐飲娛樂、電信、金融、旅游、酒店、教育培訓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領域。侵權領域消費類糾紛主要包括產品責任糾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和人格權糾紛等。總體呈現出涉及面廣、新型消費多、社會關注度高等特點。此次發布的案例中,既涉及食品、藥品質量安全、也囊括消費者美容、網購、觀看廣告等消費體驗以及未成年人文身、游戲充值等方方面面的糾紛,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前經濟和市場變化對居民消費帶來的影響。
(二)新型消費糾紛不斷涌現。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與互聯網消費方式伴生的共享經濟、二手經濟、拼單網購、跨境消費等多種新型消費方式蓬勃發展,帶動新類型消費糾紛不斷涌現。從近幾年審理的案件來看,新型消費糾紛發生的領域涵蓋了網絡直播帶貨、直播打賞、網絡拍賣、微信群接龍團購、海外代購等網絡購物領域,也包含網絡約車、外賣送餐、智能家居、在線教育、醫療美容等服務領域,還出現了游戲點卡、挖礦等虛擬商品買賣糾紛。此次發布的十大案例中,涉及網絡購物、新型服務體驗的案例居多,反映出互聯網時代消費模式的多元化和消費者權益表現形式的多樣化。
同時,新型消費以信息技術為依托,呈現跨行業、跨范圍特性,往往屬于不同領域交叉、重疊地帶,而現有相關法律規范尚未完全覆蓋所有領域,導致新型消費糾紛的處理存在管轄難、舉證難、行政監管難、法律適用難等問題,給消費者維權帶來困難。
例如,購物平臺和購物方式的新型化給準確認定責任主體帶來了難度,實踐中存在一定困惑,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微信群接龍團購的“團長”是否應當認定為經營者的案例,就是要厘清經營者的邊界,對實踐中的模糊認識作出規范性的指引,為新業態新模式下如何規范經營提供法律示范。
(三)涉民生領域糾紛高發。近兩年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民生領域的消費糾紛高發,主要表現為因疫情導致的餐飲、旅游、演藝、健身等服務合同糾紛。此類糾紛一般涉及多方當事人、社會關注度高、矛盾較難調和。如何正確認定責任主體、合理運用“情勢變更”規則妥善解決合同無法履行后的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問題,如何正確認定“一經簽訂、概不退款”、“最終解釋權”等條款效力,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益成為審理中的重點。人民法院在處理此類民生類消費糾紛時,加強與消保委、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聯合建立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和訴調對接機制,引導糾紛在訴前化解,確保消費者訴求充分、方便、快速地得到解決,有力維護了百姓的民生權益。
(四)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凸顯。網絡時代信息收集變得非常便利和快捷,這也帶來個人信息保護的問題。消費領域正是個人信息被不當采集、利用的重災區。近年來法院受理消費類個人信息保護糾紛較此前有所增多,主要表現為經營者將消費者通過網絡購物、消費體驗中留下來的個人信息采集后進行數據分析,向消費者定向推送產品信息以吸引其前來購買,對消費者進行差別化定價(俗稱“大數據殺熟”),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還有個別不法分子將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整合成資料數據直接出售,使不特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安全處于潛在的風險中,亦使社會公共利益受損。
消費領域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凸顯,是數字經濟大發展的伴生物,增強主動維權意識和司法干預保護雙管齊下,才能有效解決信息流通與個人隱私保護之間的矛盾。此次發布的案例中,有一例消費者起訴要求銀行在不良行為終止后及時刪除留存的不良征信信息的案件,法院依法判決銀行消除對消費者的不良影響,向社會傳導出人民法院依法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權益、規范電商經營、凈化市場的堅定信心。
(五)消費公益訴訟制度價值彰顯。作為維護不特定多數消費群體利益而設置的消費公益訴訟制度,這兩年來日趨成熟,對打擊侵害不特定多數消費的經營行為、規范市場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2021年全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34件,比去年增長了60%。省法院審理了省消保委提起的“樂視開機廣告公益訴訟案”,對維護消費者群體利益,平衡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利益沖突,規范智能電視行業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此次發布的案例中,還有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針對假冒“星巴克”注冊商標的產品提起的公益訴訟,維護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宿遷市人民檢察院針對未成年人文身消費行為提起的公益訴訟,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人民法院通過依法支持公益訴訟,維護不特定群體利益和公共利益,最大限度發揮了公益訴訟的制度價值。
加強消費維權工作的舉措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是開展“兩在兩同”、“為民辦實事”,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生動體現;是增強經濟發展韌勁和內生動力,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任務。下一步,省法院將繼續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與省消保委的協同合作,共同創建健康和諧、充滿活力的消費市場環境。重點將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公正高效審判好每一起消費糾紛案件。省法院將一如既往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依法妥善審理好消費維權案件,旗幟鮮明地規制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讓制假、售假者受到懲處,努力實現“判決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時,妥善處理好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利益保護的邊界,促進維護消費者權益與繁榮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相互賦能、一體推進,為營造法治、健康、綠色消費環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二是強化多方聚力維權聯動。今年,省法院與省消保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聯動化解重大民生類消費糾紛工作的意見》,省法院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聯絡,建立聯席會議,健全信息互通、糾紛快速響應和聯合處置機制建設,形成解決消費糾紛的整體合力。進一步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訴調對接機制,健全一站式、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委托調解、特邀調解與司法確認力度,實現消費糾紛的快速解決和多元化解。
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和維權保障。省法院將強化消費維權制度建設,堅持問題導向,研究實踐中迫切需要解決的維權時限過長、執行難度偏大、舉證難度較大等重點難點問題,統一裁判尺度,回應審判實踐需要。督促全省各地法院盡快細化消費維權、公益訴訟工作細則,為增強消費者維權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供法律指引,將“為民辦實事”項目開展得更加扎實有效。
四是加大司法宣傳和裁判引領。利用好“3.15國際消費權益保護日”的良好契機開展法治宣傳,用鮮活的事例向公眾傳遞司法裁判理念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消費者維權的主動性和守法意識,促進消費者理性、合法、適度維權,引導經營者誠實、守信、規范經營,共同推動我省構建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