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的職業素質
作者:王宇紅 發布時間:2007-12-03 瀏覽次數:1195
隨著市場經濟飛速發展,中國法官職業化已成歷史發展的必然。如何順應時代潮流,提高職業能力,真正擔當法官之職,盡到法官之責,是每一位女法官面臨的新課題。
一、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念
“女人的名字叫弱者”。由于中國歷史的、現實的社會原因,在同等條件下男性很可能比女性獲得的機會更多,女性因不被重視、不被重用、不被關心,往往容易對自己的能力產生懷疑,對自己的作用產生自卑。一遇到困難和挫折就悲觀、失望,灰心喪氣,工作也就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從而影響能力的正常發揮。女法官也不例外。為法官者一般應當具有理智、果斷、嚴肅、魄力,不斷進取等品質。而女性正好相反,天生屬于感情世界,溫和、柔弱、容易滿足,似乎難于做好法官這一職業。女法官如何克服自身弱點,走出困境,適應職業需要?我認為,關鍵在于女法官應當樹立自強意識和正確的職業觀念。首先,要正確認識性別差異,建立足夠的從業自信。有人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只要你對自己說行,那么實際上你就成功了一半。雖然法官這個職業對從業者各方面的素質要求很高,但并不是女性不可為。女性只要對自己充滿信心,加強知識的積累和能力的培養,同樣是可以干得好,甚至會比男性更出色。其次,要正確地認識法官職業,信仰法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曾指出:“不懂醫術的醫生會醫死人,不懂法律的法官會害死人”。由此可見,法官不是大眾化的職業,而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職業。從事法官職業的女性不能將這一職業只當成解決就業的鐵飯碗,而應當刻苦學習法理知識,不斷提高法律素養。再次,要保留獨立的精神世界,用法律作支柱。對一般的女性來說,結婚、生子是一生中的大事。女法官同樣要歷經這樣的人生歷程。一旦結婚有了丈夫,生了孩子,精力便會不知不覺轉向操持家務,料理孩子。作為職業女性,女法官怎么用有限的精力兼顧好工作和家庭兩個方面?保持獨立的精神世界,獨立的人格,用法律來做支柱。絕不能產生依賴丈夫、依賴家庭的思想,滿足生活現狀,喪失斗志。有為才有位。女法官有所作為,才能在社會中爭取更高的政治地位,在家庭中爭取更高的生活地位,真正實現男女平等。女法官應當做婦女自立、自強的模范。
二、不斷提高職業技能
從業于法官的女性,必須具備深厚的法學理論基儲分析判斷能力及嫻熟的審理技能,才能正確適用法律解決復雜的訴訟難題。特別是處于知識經濟時代,審判工作中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法院改革不斷深入,法學理論不斷發展,新的法律法規不斷出臺,加強學習提高法律業務素質顯得尤為重要。
一是學習法律知識,理解法律精神。女法官從事審判工作,首先應當熟悉法律法規。眾所周知,法院判案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是審理案件的“工具”。法律本來是社會實踐的總結,是人們生活規律的反映,但是法律是抽象的條文,不通過系統地學習研究,是難以準確、完整地理解其體現的法律精神的。更談不上正確運用指導解決實踐中遇到的各種疑難、復雜案件。法官不僅要學習法律條文,還應當學習法學理論知識。有人說:“法學家不一定是法官,但法官一定是法學家”。意思是法官必須懂得法學理論知識。法官只有掌握了法學理論,才能形成法律思維(即用法理規范人的思維定勢)。沒有扎實、系統的法學理論基礎,是很難領悟所適用法律的立法意圖。對一起訴訟,也許你知道適用某一法律條文,支持或不支持某一方的請求,但如果不懂法學理論,你就不能對這一判斷作出合乎法理的解釋,即所謂“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二是學習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知識,提高綜合素質能力。法既是一門獨立的科學,又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密不可分。而審判是一門法的藝術,具有很強的理論性和科學性。法官在審判中并不只是簡單、機械地運用法律,應當結合長期積累的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知識,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分析、判斷和認定。因此法官在學習法律知識的同時,應當積累其他科學知識。只有不斷增加社會、自然科學知識,才有利于提高法官洞察力、分析判斷力、邏輯思想能力、寫作能力、研究總結能力;才有利于更好地理解法律內涵,提高法律的運用能力。這些能力是法官能否持續地從事法律工作的決定性因素。
三是學習程序法律,規范庭審行為。法院不斷推進審判方式改革,摒棄過去糾問式職權主義審理方式,建立控辯式、訴辯式的當事人主義和職權主義相結合的訴訟模式,要求當庭舉證、質證、認證,增加審判的透明度。法官既要當中立的裁判者,又要做駕馭庭審活動的管理者。特別是對法官適用程序法律的行為,要求越來越高。作為一名女法官既要使自己的言行符合法律規定,以適應肅穆的庭審需要,又要掌握審判技巧,提高駕馭庭審的能力。
三、塑造良好的職業形象
法官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是正義的化身。法官形象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法制權威的信心,關系到一個國家的司法形象。所以作為一名從事法官職業的女性,必須遵守法官職業道德,一言一行都表現出優秀的人品道德和司法操守,以外在形象的公正提升司法活動的公信度,讓人們相信能依靠法律去實現公正的愿望。女法官要塑造良好的職業形象,必須做到以下三點:
女法官應當干練而博學。一提到女性,人們便會聯想到柔弱、嬌氣、散漫、婆婆媽媽的拖拉形象。知識經濟時代是快節奏的時代,不接受并排斥傳統女性形象。作為現代社會的一名女法官更應養成大膽、潑辣、干練、雷厲風行的作風。公民到法院訴訟都希望盡快解決爭議,法官應當迅速、便捷、高效地履行審判之責。如果法官作風拖拉、工作粗糙、庭審心不在焉,不可避免地會引起當事人對法官工作能力的懷疑,即使案件的最終裁判結果在實體上、程序上都是正確的,也可能因法官的審判作風有問題而造成訴訟當事人認為法院不公正。女法官在辦案中要表現出果斷、干練形象,除有好的審判技能外,還應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其他學科知識-博學。
女法官應當勤勉而敬業。勤勉敬業是對每一位從業者的要求,也是法官司法職業道德的基本準則。勤勉敬業是對法官主觀思想覺悟的具體要求,是法官公正司法的基礎。根據我國《法官法》的規定,法官在職業道德上的勤勉敬業義務可以表述為:“法官應當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開拓創新,忠于職守、勤奮工作、盡職盡責,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端正工作態度,遵守各項紀律,努力掌握和熟練應用法官必需的法律知識和司法技能”。所以,女法官要塑造良好的公眾形象,就必須以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積極飽滿的工作熱情投身于司法審判事業。
女法官應當公正而無私。公正是司法本質特征,是訴訟活動所追求的理想目標。法官必須是公正的。法官要保持公正的形象,就必須以公正的態度處理一切與審判工作相關的司法事務,避免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導致裁判不當,保持中立地位,不偏不倚,公正地對待訴訟當事人。對公正形象最大的不利行為是法官不廉潔。因為任何一次賄賂都有可能使法官自覺不自覺偏向一方,做出不公正的裁判,必將不能贏得人民的尊重和信賴。法官不僅要禁止受賄等腐敗行為,還應當禁止可能會影響其公正履行司法職責的一切行為。只有廉潔才能確保法官的公正,實現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的目的。
此外,女法官還應當注重司法禮儀。辦案中做到講禮貌,尊重當事人和證人,尊重法院其他工作人員,保持一種令人愉快的工作態度。培養良好的審判氣質,耐心聽取當事人的意見,不先入為主,不偏袒訴訟的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因當事人的外貌、生活方式或個人觀點而區別對待。遵守法律,安排法院工作優于個人事務等。女法官只有從每一件小事做起,注意生活和工作中的每一個小節,才能使自己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