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記人民囑托 履行陪審職責-記人民陪審員的優秀代表孫新亞
作者:徐明成 徐明成 徐銀海 發布時間:2007-08-03 瀏覽次數:3483
孫新亞,系淮安市淮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科科長,現年41歲。2005年,經崗前培訓合格后,成為淮陰區首批由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審員。從事人民陪審工作以來,他共參加法院刑事、民事、經濟、行政等59件案件的陪審,無一錯案。
重責任,鉆業務,入角色
“我不能‘陪而不審’,避免成為法庭上的“附屬品”必須努力消除部分人對人民陪審員工作只是坐坐堂、走過場的錯誤看法,要努力學習法律業務知識和審判技巧,認真履行職責,強化責任心,準確行使審判權利。”這是孫新亞在剛當上人民陪審員時給自己提出的要求。
孫新亞同志為了盡快進入角色,不斷的擠出時間,刻苦鉆研有關法律常識,經常到法院借閱法律書籍,《人民法院報》、《江蘇法制報》更是每期必讀,對一些重要、典型的案例分析文章做了大量的筆記、書摘。每次開庭前,他都要認真查閱案卷,了解案情,學習和掌握案件涉及的相關法律知識,使自己在開庭時做到胸中有數;庭審中,注意觀察和學習審判長如何抓住案件的主要情節、證據,仔細分析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等審判技能;庭審后,他注重總結提高,并向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請教學習。功夫不負有心人,日積月累下孫新亞同志掌握了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審判技能,他的參審能力在較短的時間內有了很大的提高,并很快進入陪審角色。
為百姓,維權益,愛角色
“心中裝著百姓才能真正的為人民服務,喜愛一個工作才能成功的扮演好一個角色。”這是孫新亞同志為自己干好人民陪審員工作定下的標準。
正如孫新亞說的那樣,工作中他履行了司法為民的工作宗旨,心中時刻裝著百姓,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他喜愛的人民陪審員工作增光添彩。孫新亞常說,只要不是刑事犯罪其他糾紛都是人民內部的矛盾,應加強調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在庭審工作中,他注重發揮自己是人民調解員的優勢,經常用樸實的地方語言,淺顯易懂的道理以及相關的專業知識,做大量的調解工作,促使當事人化解糾紛,握手言和。他說:“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起到了官了民也了的效果,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在處理案件時,更應當盡力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兩年來,在他的不懈的努力下,參加審理的民商事案件大多以調解方式結案。
不言累,勤工作,多角色
“我會妥善處理好本職工作和人民陪審工作的關系,保證‘兩不誤’,請工商局領導和法院領導放心。”這是孫新亞同志對工作許下的承諾。
孫新亞同志做到了這一點,作為一名工商局注冊登記科負責人,工作的繁忙程度更是可想而知。陪審工作甚至要占用一些學習、參加培訓以及部分的業余時間,必須取得單位領導的支持和家庭的理解。孫新亞同志是如何贏得單位領導、同事乃至家人支持的呢?筆者走訪他工作的單位淮陰區工商局,工商局領導說:“孫新亞同志在參與法院案件審理的同時,也不斷積累和豐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識,他對區工商局如何依法行政,如何加強工商隊伍建設,多次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革方案,均被單位采納,他還是單位的義務法律顧問,為單位解決了不少法律難題,他擔任人民陪審員職務,也是單位的光榮,我們積極支持他干好陪審工作”。他的單位同事是這樣評價他的:“作為區工商局最繁忙的窗口部門負責人,他白天忙于工作,晚上在家刻苦學習法律業務知識,每次出庭前,他都提前安排好科內工作,他還借鑒法院窗口部門先進的管理經驗,加強注冊登記科的窗口建設,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使注冊登記科多次被評為市、區優質服務單位和文明窗口單位,他還經常組織全科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解答大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要求大家依法辦公,自覺守法,他是我們科里優秀的‘義務法制宣傳員’。”自他擔任人民陪審員職務后,使他顧及家庭事務的時間更少,起初確實受到了愛人的不少埋怨,但當他愛人看到向他咨詢法律問題的人們向他投來信任和欽佩的目光時,當鄰里發生糾紛在他的悉心調解下一一化解時,當聽到單位和周圍群眾贊揚和好評的話語后,她終于理解了他陪審工作的重要意義,并為丈夫能擔任這一神圣職責而感到光榮和自豪,進而全力支持他所從事的陪審工作。從一名科長到人民陪審員、義務法律顧問、義務法制宣傳員、義務調解員,工作忙,角色多,但孫新亞同志從不言累,工作盡心盡責,任勞任怨,在繁忙的工作中不斷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贏得人們的理解和支持,去實踐人民陪審事業的崇高使命。由于孫新亞的出色工作,淮安市電視臺的《社會觀察》欄目曾專題報道了他如何當好人民陪審員的感人事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