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找準時機確保成效
作者:馬娟 葉利成 發布時間:2007-07-05 瀏覽次數:1521
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經過長期的執行實踐,總結出執行工作不僅要有啃下硬骨頭的決心和行動,更要在執行中學會“投機取巧”,通過找準執行有利時機,及時出擊,確保執行效率。
一是選準節日,適時開展集中執行和清理積案活動。如每年國慶和年前,該院都會組織開展了執行會戰和清理積案活動,把執行庭人員分成4個小組以四個人民法庭為基地分片逐鄉執行。這種方式對于執行涉村鎮府案件比較適合,同時也能實現短期執結的效果。
二是選準農忙時節,鑒于該院被執行人相當一部分家住農村,平時人難找,所以遇到農忙時節,該院便把執行的全部精力投入到農村的執行案件上。如麥收農忙季節,該院組織力量對農村的執行案件分別情況進行清理,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之履行的,依法實施拘留或采取其他強制措施,對確有相當經濟困難咱無履行能力的暫緩執行,對被執行人卻已死亡而無人繼承債務的依法終結。
三是選準糾紛始發階段,執行局在執行中發現很多案件本來完全可以執行,只是在經過一段時間的訴訟程序后,明知敗訴的一方早已做好賴帳的準備。為此,該院審判委員會專門進行了研究,在嚴格執行法定條件的情況下積極開展訴訟保全與先予執行。在立案庭發給原告的訴訟須知中明確告知當事人此項權利,敦促當事人充分運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年執行庭受理十幾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由于嚴格采取先予執行措施,使這些案件在執結后均能得到圓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