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法院立足“四新”促進訴調對接
作者:肖文明 發布時間:2007-06-21 瀏覽次數:1392
本網南通訊:為進一步推動訴調對接工作,如東法院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今年又提出“四新”舉措,從人民內部著手,尋求調解新主體,以真正為維護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一是挖掘人民調解新主體。協助本地機關部門、律所、法律服務所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邀請廣大回鄉大學生假期參與案件的調解,挖掘法學資源充實人民調解力量。
二是嘗試內部調解新形式。指導轄區各企業、工廠和單位建立完善內部調解組織,并著重針對勞資糾紛進行法律實務和調解業務培訓,強化基層勞動糾紛的自我化解能力。
三是開辟指導調解新渠道。改變僅通過個案指導人民調解的單一方式,推廣法官聯鎮制度,定期到聯系鄉鎮調解委員會現場辦公。法官負責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日常性指導、培訓和調研,人民調解員就可能成訟的糾紛、法律文書送達、執行等提供信息和協助,便于法官全面掌握基層糾紛苗頭并通過人民調解及早化解。
四是建立調解激勵新機制。與縣司法局聯合實施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制度,根據人民調解員平時的工作態度、調解成效、當事人反映等,每年度對人民調解員進行等級評定,分為一至五級,被授予四、五級人民調解員的可優先選任為人民陪審員,以此激發人民調解員的調解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