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被執行人朱某被江蘇省建湖法院司法拘留后口出狂言:“大不了拘留15天,一個角子(指“一分錢”)也別想”,517,被建湖公安轉為刑事拘留。

19982月,被執行人朱某向申請人朱某某借款40724元一直不還,朱某某于2000年向建湖法院提起訴訟,遂后申請執行。此后,朱某舉家外逃,查無音信。前不久,該院得到消息說朱某一家藏身在無錫,經過一番努力,終于53對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間,被執行人朱某心存僥幸,拒不履行法律義務。

經初步偵查,朱某在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每月有固定收入2000元,還同他人合伙投資經營游戲廳卻沒有履行法律義務。司法拘留期間態度不好,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

目前,該案在建湖公安刑偵部門進一步偵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