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再顯威力 成功化解交賠糾紛
作者:張穎 徐明成 發布時間:2007-04-19 瀏覽次數:1293
本網淮安訊:2005年5月,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式掛牌成立,截至今年4月份,已成功化解了32起矛盾尖銳、情緒對立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二十天前,在淮陰區徐溜鎮境內的鄉村道路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張慶瑞駕駛李兆松所有的福田小貨車,因車輛制動裝置不符合安全要求,遇緊急情況未能采取措施有力措施,導致受害人趙某受傷。趙某傷后,被急送醫院救治。公安交警部門多次敦促肇事駕駛員和車主交納受害人的搶救費用,但他們均予以拒絕,甚至提出即使肇事車輛不要,也不支付醫治費用。公安交警部門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后依法作出事故認定書:駕駛員張慶瑞負事故全部責任。
救治醫院在趙某欠了一萬多元的搶救費用后,不再允許繼續拖欠醫療費用。而受害人家庭卻又非常特殊:父母年事已高,并都患病,家境非常貧寒,根本無法支付趙某的醫療費用。無奈之下,受害人的父母走上了信訪之路,帶著農藥來到區政府門前,揚言只要得不到處理就喝農藥自殺。一邊是受害人躺在醫院亟需巨額醫療費用,一邊是肇事方拒絕賠償,一邊又是受害人父母豁出命來的上訪,如何解決這起矛盾尖銳的案件,淮陰區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臨危受命,開創性地開展工作,通過協調,為受害人爭取到部分醫療費用,使其得以及時治療。
按照正常程序,此類受害人治療尚未完結的案件,人民法院按常規受理存在諸多問題:從受理、開庭、判決、執行到受害人切實獲得賠償,依法定程序至少要兩個月的時間,而時間對此時的趙某而言是多么的重要。鑒于此,淮陰法院的法官沒有輕易將當事人推出門外,他們充分利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這一平臺,采取靈活的方式為受害人排憂解難。
法官向保險公司的領導講明了來意,并著重介紹了受害人的困境,請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規定的范圍內先行墊付受害人的醫療費用,防止受害人因無錢得不到及時治療,傷情惡化。由于準備充分,保險公司在審查了相關材料后表示接受法官的意見,同意在交強險規定的范圍內支付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并表示第二天就將費用匯到救治醫院的賬戶。至此,受害人的救治費用得到了初步解決,一場可能激化的矛盾被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