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一對親兄弟只因鎖事引發一場意想不到的糾紛,哥哥一個镢頭竟將自已的親兄弟打成重傷,構成四級殘疾。呂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賠償各種費用合計人民幣100303.17元。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

2004年元月30日下午4時許,呂某之妻閆某在打罵子女時,被其哥哥聽到,因兩家以前有矛盾,哥哥故認為閆某是在指桑罵槐,便和閆某對罵,后雙方互相辱罵,呂某被罵無奈,氣憤之余,便從從自已家中拿出镢頭與弟弟撕打,弟弟也不示弱,兄弟扭打在一起,雙方互相撕打中呂某用镢頭打中其弟弟的頭部,弟弟當場昏倒,后送醫院治療,其顱腦損傷致右顳骨骨折花去醫藥費23835.92元。經法醫鑒定,呂某哥哥的損傷程度構成重傷,成四級殘疾。

法院審理認為,呂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因此,呂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呂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呂某的全部醫療費23835.92元、誤工費5728.8元、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合計人民幣100303.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