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之確立與實踐
作者:黃良明 發布時間:2006-11-22 瀏覽次數:3585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偉大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則是對馬克思主義關于國家與法的理論的繼承和發展,偉大的實踐與科學的理論相伴而生,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全局出發,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為指導,在深刻分析國際國內形勢,認真總結我國法治建設經驗,廣泛借鑒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礎上,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標志著我們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律、中國共產黨的執政規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把握,為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指明了前進方向。
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和內涵
理念是一種宏觀的、整體性的理性認知,是上升到了一定層次、一定高度的觀念,是系統化、理論化了的價值觀和方法論,理念具有歷史性、具體性、從屬性、能動性等特征。社會主義的法治理念,是人們對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看法和認識,是貫穿于我國整個依法治國實踐的指導思想、基本價值和基本要求。作為一個全新的科學理論體系和思想價值觀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著以下六個方面的本質:
一是反映社會主義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堅持司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堅持平等、自由、正義、效率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在的價值追求。
二是反映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體現人民主權原則,確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反映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始終把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永恒的價值追求。
三是反映黨的領導。新中國法治建設的偉大成就,是在黨的領導下取得的。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也必須在黨的領導下進行。黨的領導是實現法治的根本保證。
四是反映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特別是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榮辱觀的思想道德和價值觀要求。
五是反映從中國國情出發的原則要求。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形成和發展必須在吸收人類法治文明和優秀成果的基礎上,堅持從中國的經濟社會狀況、歷史和現實狀況等國情出發。脫離中國國情,盲目照搬照抄,不僅不會產生積極作用,甚至會產生不良的后果。
六是反映改革創新、與時俱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應當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不斷適應社會經濟狀況的變化,始終充滿生機活力。
通過這些本質,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可以概括為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的內容。依法治國就是要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社會事務、經濟文化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依法治國理念的基本內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嚴格依法辦事。執法為民是指執法活動要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公平正義是指任何執法、司法行為都要做到合法合理,平等對待,及時高效,程序公正。服務大局就是政法工作要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不斷強化服務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諧社會建設的措施,為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黨的領導就是要深刻認識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堅持加強和改進黨對法院工作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
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和基本內容反映出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的產物。
法治理念雖然屬于意識形態的范疇,但它既不是憑空想象的,也不是純粹理論上的推導,它的生命力在于它來源于實踐,同時又能為實踐指明方向。新中國民主法治的實踐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形成提供了堅實的基礎,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實踐,就沒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五個方面的主要內容及其本質要求都是對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的提煉和升華,是在認真汲取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做出的科學概括和總結。
(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屬于意識形態的范疇,本質上是政法工作的指導思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人民法院各項審判工作的具體理念,既有重要的聯系,也有重要的區別。它以具體的理念為基礎,但又高于具體理念,兩者之間是"綱"與"目"的關系。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社會主義法治的全局起著指導和統領作用,其核心是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政法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從政治和思想上解決"為誰執法,依靠誰執法,怎么樣執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問題。
(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反映了社會主義的本質和原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區別于一般意義上的現代法治理念的核心就在于,社會主義的法治理念是在黨的領導下,以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為指導,在實踐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科學理念。它以馬克思主義關于國家與法的一般學說為其理論基礎,反映和堅持了社會主義的本質和原則,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既具有科學性,更具有革命性。
(四)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五個方面環環相扣,相輔相成,是一個統一、科學的整體,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
(五)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一個多層次的體系。在各種有關法律、法治的理念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處于統領地位,在這之下還有立法理念、司法理念、執法(狹義)理念、守法理念、法學研究理念等居于中位的理念,在這些中位的理念之下,還有更具體的一些理念。如對人民法院而言,在社會主義的法治理念之下,是社會主義的司法理念,在這之下,又有社會主義的刑事司法理念、民事司法理念、行政司法理念等。
(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一個發展的體系。社會主義的法治實踐是在不斷發展的,我們對社會主義法治規律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當代的法治理念只是反映當代的法治實踐,反映特定時期人們對法治規律認識的水平。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的發展和人們對法治規律認識的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容也將會不斷豐富和發展。同時,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和要求也會有新的闡釋和理解,賦予其新的時代內涵。因此,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一個開放的發展的體系,我們必須賦予其與時俱進的時代品質,堅持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更好地發揮其對法治實踐的指引作用。
(七)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普遍性與特殊性的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既堅持了法治的社會主義原則,也汲取了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它雖然有別于在此之前的一切法治理念,但又是對他們批判的繼承,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五個主要內容里面,依法治國、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近、現代以來一切法治理念共有的方面,而執法為民、服務大局、黨的領導則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所特有的內容,這是表現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普遍性與特殊性相結合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僅就這些共有的理念而言,其內涵也是既有共通的一面,也有相異的地方,譬如說,同為公平正義,社會主義的公平正義與其他社會的公平正義有共性,更有個性。我們所講的公平正義,是反映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最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公平正義,是實質上真正的公平正義,是符合人類歷史前進方向的公平正義。
三、如何實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正如孟子所云:“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是要靠人去執行的,當有明確的法律制度安排時,出于執行的人缺乏正確的法治觀念,好的制度也能變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指導實踐的科學體系,我們要在深入領會其本質要求和深刻內涵的基礎上,牢固樹立和認真實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推動各項工作的深入、健康發展。
(一)確立和實踐依法治國的理念。首先,法院干警要切實增強法治觀念,帶頭學法、知法、守法,提高法律素養,培養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意識,養成法律思維習慣,真正將法律內化于心、外踐于行,自覺地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對于一個司法工作者來說,這是實踐依法治國理念的前提和基礎,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其次,要嚴格依法辦案,即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是人民法院實踐依法治國理念最核心的內容和最直接的體現。這里的"法",不僅指具體的實在的法律規則,而且還指抽象的法律原則和法律所包含的目的和精神。這里的"依法",既指依實體法,也指依程序法,是實體與程序的統一。這里的"事實",既指客觀事實,也指法律事實。最大限度地發現客觀事實,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上下功夫,是司法活動本質的、根本的要求。再次,要依"法"管理、依"法"治院,這也是人民法院實踐依法治國理念的一個重要方面。人民法院對審判執行、隊伍建設、司法行政、法院改革等方面事務的管理都要依法進行,按規矩辦事,用制度管人,把法院的各項工作都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保持工作上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二)牢固樹立和認真實踐執法為民的理念。一是要解決好工作的價值取向問題,弄清為誰司法,即是以自我為中心、還是以當事人和人民群眾為中心,以行使權力為中心、還是以保護權利為中心。執法為民的理念要求我們必須樹立以人民群眾為中心、以維護權利為中心的價值取向。二是要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是我國憲法確立的重要原則,更是人民法院實踐執法為民理念的重要內容。為此,我們在審判、執行工作中,要始終以保障和維護人的權利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方便群眾訴訟,進一步強化文明司法,進一步落實對弱勢群體的司法救助,不斷豐富并落實好各項為民舉措,彰顯司法的人文關懷,把司法為民的要求落到實處。三是要公正高效司法。這是在最本質和最核心的意義上體現司法為民。司法為民應當是形式與內容、手段與目的的統一。如果說一些便民、利民措施是司法為民的形式和手段的話,那么公正高效就是司法為民的內容和目的。四是要增強司法民主和司法公開,落實好人民陪審員等制度,把司法工作始終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
(三)牢固樹立和認真實踐公平正義的理念。公平正義是司法工作的生命所在。人民法院實踐公平正義的理念,必須堅持"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不動搖,努力維護司法公正,保障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要把握好以下幾點:一是要平等對待各方當事人。平等地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訴求,平等地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防止先入為主,反對特權,防止歧視。二是要堅持法官中立。這里的中立不是講法官在政治上要中立,而是指在訴訟過程中,要擺正自己的位置,與各方當事人保持同等的距離,引導而不是代替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居中裁判,不帶任何感情色彩和私心雜念,更不能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三是要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做出的裁判要充分體現罪刑相適應,權利與義務相平衡、同等情況同等對待等原則和精神,避免畸輕畸重,在合法的基礎上做到合情、合理。四是要做到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的統一。既保障當事人實體上的權利,也保障當事人程序上的權利,以審判過程的公正讓當事人親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并保證裁判結果的公正。五是要堅持公正與效率并重,既不能以公正司法為借口,使案件久拖不決,也不能以提高效率為理由,而犧牲公正。六是要認真落實公開審判制度,這既是程序正義的應有之義,也是防止司法腐敗,促進司法公正,增強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措施。
(四)牢固樹立和認真實踐服務大局的理念。司法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人民法院而言,服務大局就是要把司法工作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來定位、來思考、來謀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司法工作為大局服務需要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一是服務大局與依法審判的關系。服務大局的前提和手段是依法審判,法院不能脫離于審判職能之外去"服務",否則,就是違反了國家機關職權法定的原則,就是違法。同時,也不能以服務大局為借口,放棄依法獨立行使審判職權,甚至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總之,服務大局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二是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系。在這一點上,關鍵是要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部門利益服從整體利益,堅決防止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三是司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系。要堅持法律效果是基礎,沒有法律效果的裁判肯定沒有社會效果,堅決反對為追求所謂的社會效果而犧牲法律效果,甚至違法司法,損害法治原則的錯誤做法。同時,要在堅持依法辦案,保證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克服孤立辦案、就案辦案的思想,力求達到最好的社會效果,努力實現個案正義與社會正義的有機統一。
(五)牢固樹立和認真實踐黨的領導的理念。從總體上來看,要從四個方面來體現:一是要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在司法工作中的指導地位,善于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來認識、分析、解決司法工作中的問題,在法院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這是堅持黨的領導的一個根本前提。二是要不折不扣、積極主動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使之體現在司法工作的每一個方面。三是要自覺地把法院工作置于黨的絕對領導之下,在黨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公正審判。對于法院工作中的重大情況、重要問題,及時、主動地向黨委請示匯報,取得黨委的領導和支持。四是要充分發揮黨組的領導核心、黨支部的戰斗堡壘、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對于法院工作中的政治性、方向性、原則性的大問題及其他重大事項,要堅持由黨組研究決定。同時,保證審判組織能夠依法獨立行使職權。黨支部要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切實發揮好基層黨組織的作用。黨員干警要增強黨性意識,從嚴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章,模范遵守法律,切實發揮政治、業務的影響力和帶頭作用,體現和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總之,人民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既要嚴格司法,也要文明司法;既要強調司法的保障和服務功能,也要正確運用好打擊和懲罰的功能;既要堅持法律原則,又要堅持實事求是,把握國情,體恤民情,防止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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