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民事法官,特別是在基層法庭工作的民事法官,每年承辦的贍養不下數十件,很多已記不清了。但今年5月承辦的一件贍養案件,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原告王某已年近七旬,他起訴的是他的兩個兒子王大、王二。王某訴稱,王大做木材生意,家產有百十萬,王二帶鋸木機打工,收入也不錯,自己現在年老體弱,沒有生活來源。他的要求也不高,要求兩個兒子提供住房和廚房,并每月給付贍養費222元、各半負擔自己的醫療費用。

接手案件后,我首先考慮進行調解,于是通知了雙方當事人來法庭處理。調解進行得不算順利,王大倒是挺配合,同意按父親的要求給贍養費,但王二的態度挺讓人難以理解,他只同意每月給100元。而這樣的結果,王某又無法接受,最終調解沒能成功。

調解不成,就只有開庭了。開庭那天,我詫異地發現,來參加庭審的除了王某父子三人,還有位用板車拖來的不速之客??一位白發蒼蒼、行動不便的耄耋老人。一問才知,她是王某的老母,已經98歲高齡了。老太太氣憤地對我說,王某是她的二兒子,她現在大兒子處生活,大兒子已經七十三歲,年紀也大了,也沒有收入。她要起訴王某,要求他承擔贍養義務。

一樁官司牽扯出連環贍養案,這樣的情況我始料未及。但我知道,為當事人解決爭端是我的義務。看著老太太失神的眼睛,我的心被深深刺痛了。年近百旬的老人,本該兒孫繞膝,頤養天年,沒想到落到這步田地。

我告訴老太太,不需要再立案,我們可以在處理她兒子王某與王大、王二的案件中一并考慮。聽了我的話,老太太平靜了許多。

庭審順利進行,我首先詢問王某愿不愿意贍養老母。王某很委屈,不是自己不養老母,是因為自己沒有能力,只有等兒子給了贍養費,才能奉養老母親。

我又轉而問王大、王二,知不知道父親還要贍養他的老母。兩人都承認98歲的祖母確實需要父親贍養,也愿意給父親一定的贍養費。

王大同意給父親一間廚房,贍養費也愿意照父親的要求給。但同時辯稱,自己雖然是做木材生意的,但因為今年形勢不好虧損。現在的收入只能維持生活,家有1.5畝的土地,長的油菜有一點收入。父親雖然沒有勞動能力,可名下還有承包田,現由自己的弟弟王二代種,法庭處理時應該考慮這點。

王二的態度和調解時一樣,他同意給父親提供一間住房,但贍養費每月只能給100元。他的理由是,自己幫人打工,月收入只有700元左右,家屬又沒有工作,孩子上小學四年級,家里的地加上父親的也只有1畝,家庭收入太低,無力承擔更多的贍養費。

面對兩個兒子的辯稱,王某連連搖頭。我又問王二,只給付100元贍養費的話,父親如何贍養老母親。王二一臉的不以為然:“麻布袋草布袋,一代管一代。”聽到兒子的這聲回答,王某深深地嘆了口氣,扭頭看向了別處。我分明看見,他的眼角有淚光閃現。

我心中很是不忍,將兒子辛辛苦苦拉扯大,只得到這樣的回答真是讓人心寒。只有這點贍養費,王某又該如何贍養年近百歲的老母呢?

王某告訴我,自己有1萬元放在侄子處,可以作為贍養老母親的費用,自己貼老母親生活費,按每天5元計算,一年貼1825元,愿意從其存放在侄子處的1萬元中支付。

得知贍養費有了著落,老太太高興地笑了,我也松了一口氣。可轉念一想,王某自己的贍養費還沒落實呢。我又再三地給王二做工作,但他的態度非常冷漠,一口咬定只能每月給100元。

最終,我依法作出判決,除判決王大、王二提供住房和廚房外,還判決兩人每月給付222元,并各半負擔其醫療費用。宣判時,王大、王二均表示服判,不上訴,愿意按法院判決書確定的履行義務及時履行,保證不讓老人為贍養的事再跑法庭。

案件已過去多日,老人那深深的嘆息卻留在了我的腦海里,揮之不去。但令我釋懷的是,我用我手中的法槌維護了老人的合法權益,用自己的行動踐行了“人民法官為人民”的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