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法官是行使國家審判職能的公職人員。因此,人民法官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體現的是黨和國家的形象。具體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警容著裝、言談舉止是人民法官的外表形象。法官要以嚴整的警容、端莊的儀表展現在法庭內外。言談要文明,舉止要規范。古人云:“一正避三邪”。法官的外表形象是法官司法職業的需要。第二,愛崗敬業,樂于奉獻是人民法官的內在形象。就工作性質而言,法官的職業是艱苦而繁雜的。就生活待遇而言,法官的生活是單調而清苦的。法官必須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以苦為榮、樂于奉獻;工作嚴謹、精益求精;忠于職守、忠于法律。第三,公正裁決,懲惡揚善是人民法官的司法形象。維護社會正義、堅持社會公理,弘揚社會道德是人民法官的核心價值觀,也是人民法官司法形象的具體體現。第四,為黨為國為民,維護社會和諧是人民法官的公仆形象。法官要堅定不移的以黨的利益至上,人民的利

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法官不是官,法官是裁判員,服務員,勤務員。第五,剛直不阿、愛憎分明、廉潔辦案是人民法官的人格形象。人民法官應當在法律和正義面前,威武不能屈,權勢、金錢、美色不能淫。愛憎分明、剛直不阿,辨忠奸,分黑白。裁判不偏不倚,執法堅定如山,取信于當事人,取信于人民大眾。

素質是形象之基,形象是素質之表,要樹立良好的法官形象,必先提高法官的素質,強化法官素養,做到標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