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公民道德”既不完全同于“私德”,也不同于公共生活中的“社會公德”。它是從社會主義社會公民個體的角度來講道德的,具有普遍性、平等性、個體性和法律的認可性。因此,公民道德是我國道德體系中乃至整個思想道德體系的基礎。

首先,公民道德是社會主義道德乃至于共產主義道德的前提。在我國社會主義道德體系中,共產主義道德屬于最高層次,它體現著主體的道德覺悟達到的最高水平,但這種崇高的道德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只有極少數人才能達到。過去,我們不切實際地對以共產主義道德要求所有社會成員,不顧公民實際的道德素質和水準,要求公民為著一種道德理想放棄個人正當的利益追求。這種過高的道德要求不公違背了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而且沒有為人的自然本性中軟弱的一面留下彈性空間,其結果要么是激起人們宗教似的道德狂熱,要么使人們追求道德的心趨于冷漠。事實證明,如果公民連最起碼、最基本的公民道德都不能遵守,體現更高層次的社會主義道德、共產主義道德也就無異于空中樓閣。

其次,公民道德立足于道德“個體”建設,有助于提高每個社會成員的道德水準,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這些年來在道德建設上,我們雖然反思“左“的錯誤,提出將廣泛性與先進性要求結合起來,引民不同覺悟的人們一起向上,強調了社會主義社會道德體系的多層次性,提出了“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等各生活領域基本的道德規范,但這還是從“社會整體”的角度來講道德建設,至于公民個體如何進行道德建設則很少涉及。實際上,作為普遍性的平等的主體,公民是整個社會的“細胞”,公民的道德素質也是構成整個社會道德水準的基本單位。可以通過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從個體出發來規范公民的道德行為,這實際上也為公民個體提供了一個切實可行的道德實踐平臺。“不積硅步無以致千里,不聚細流溪無以成江河”。只有每個公民個體道德素質的提高,才會提高整個社會的道德水準;只有以德治國的主體??廣大公民道德水準的普遍提高,德法結合的治國方略才能真正得以旅行并取得良好的成效!

再次,公民道德是家庭道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共同基礎。公民是自然個體的人,又是社會個體的人。承擔著多種社會角色,活動于多個社會領域的。因此,公民道德雖然不同于家庭道德、職業道德、公共生活準則,卻又離不開這些道德適用的活動領域。只有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質提高了,人們才能自覺遵行各個生活領域的道德規范,很難想象一個不具有基本公民道德素質的人能成為一個好父親,一個好職員,一個好社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