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護丈夫阻礙公務獲刑六個月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7-10-16 瀏覽次數:1293
本網徐州訊:陳某為護丈夫,妨害民警執行公務,換來六個月刑期。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礙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陳某為使其丈夫不被公安機關傳喚,持械打砸執行公務的警車,毆打執行公務人員,致使公安人員無法正常履行職務,影響惡劣,因此,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本網徐州訊:陳某為護丈夫,妨害民警執行公務,換來六個月刑期。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礙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陳某為使其丈夫不被公安機關傳喚,持械打砸執行公務的警車,毆打執行公務人員,致使公安人員無法正常履行職務,影響惡劣,因此,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