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日前,如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被告李某某駕駛摩托車載情人幽會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情人死亡而被告上了法庭。

被告李某某從事的是民間土和尚營生,年齡已過三十仍未娶媳婦,但便便看上同村的有夫之婦陳某某,從人家做完“佛事”回來常在深夜后與陳某某幽會。2006710零時40分左右,他們倆按照事先約定,由李某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后載陳某某(未戴頭盔)從陳某某家溜出,當車行至蘇22520KM路段時,陳某某突然發現疑是其丈夫朱某緊追其后,便拉李某某手并叫他快逃,在慌亂中,李某某駕駛的摩托車便與停在公路邊的拖拉機發生碰撞交通事故,致使陳某某受重傷被送往如東縣人民醫院治療,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對此交通事故由有關交警部門認定為被告李某某承擔主要責任,陳某某未戴安全頭盔承擔次要責任。今年5月,被告李某某因本交通事故,犯交通肇事罪,被如東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現在如東縣看守所服刑。對本起民事賠償糾紛案,死者的父母、丈夫、女兒以原告的名義要求被告李某某賠償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32萬佘元。

日前,如東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民事判決,判決被告李某某賠償原告各項損失人民幣116041.80元。宣判后,李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