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規范訴訟文書送達
作者:張峰 發布時間:2007-07-31 瀏覽次數:1166
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規范立案、審判、執行環節的各類訴訟文書的送達,明確各部門的送達職責,近日,新沂法院根據三大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該院的實際,對各類訴訟文書的送達進行了新的規范。
新規范具體體現在:案件的受理通知書、原告方民事、執行的風險告知書、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須知、廉政監督卡和自辦案件的訴訟文書以及外地法院委托送達的訴訟文書等均由立案庭送達;業務庭送達應訴通知書、被告方民事、執行的風險告知書、舉證通知書、執行通知書、廉政監督卡以及在訴訟和執行過程中的相關訴訟文書等;法警隊負責送達刑事案件的換押票、提押票、羈押票、逮捕決定書和民事訴訟、執行中的拘傳票。
通過以上訴訟文書送達范圍的確定,進一步規范了法院的送達行為,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同時新規范明確規定將訴訟文書的送達納入案件質量的評查范圍,由此能夠有效的減少差錯,保證案件的質量,提高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