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作為學校負責人本應為人師表,可被告人崔久順在分別擔任學校副校長、校長期間,卻因控制不住貪念而收受他人賄賂,最落得個身敗名裂。被告人日前被淮安市楚州區法院判處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4萬元贓款上繳國庫。

被告人崔久順19979月任事業單位盱眙縣技工學校副校長。在主持工作期間,浙江一科教儀器公司銷售員為能夠順利與學校簽訂購貨合同,在一賓館送其現金5000元。從20045月起,崔久順任淮安市商業技工學校校長。盱眙一印刷廠老板為感謝崔久順將學校的書本印刷生意給其印刷廠,在2005年春節前送給崔久順回扣10000元,當年6月份在崔久順辦公室又送其回扣2000元。去年3月,個體工頭孫某為感謝崔久順將學校維修工程給其承包,并希望學校能及時付款和以后繼續得到關照,在崔久順辦公室送其3000元。去年8月,淮安市商業技工一職工為工作調動一事將5000元存入被告人銀行信用卡內。去年下半年,一教儀設備科技有限公司與商業技工學校做成一筆電子實驗設備生意,該公司經理為感謝崔久順的照顧并能及時得到余款,送給崔久順5000元。此外,崔久順因在錄取淮安市商業技工學校教師時給他人予以照顧,又在去年10月笑納其親友轉送的感謝款”10000元。今年1月,在檢察機關調查有關帳戶問題時,被告人主動向檢察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并退出全部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