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家住通州市平東鎮楊木橋村7組的黃陳因盜竊8張存折和價值1218元金耳環1付、金戒指1只,日前,被通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0072510時許,被告人黃陳乘通州市石港鎮許家港村8組朱學如家中無人之機,翻窗入室,竊得票面金額合計人民幣80800元的定期存折8張、面額為10000元的融資券1張、金耳環1付、金戒指1只及朱學如婦夫的身份證等。當日,被告人黃陳將其中3張未到期存折兌現,得款人民幣36315.26元。另5張存折中,有4張已到期,合計票面金額為41800元。案發后,公案機關從被告人黃陳處扣押人民幣34600元及其余被盜竊物品并已發還被害人。

通州市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定被告人黃陳的盜竊數額為79000余元,屬數額特別巨大,并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