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氣盛持刀砍人 致人重傷開庭受審
作者:孫亞棟 發布時間:2007-04-11 瀏覽次數:1714
本網南通訊:16歲的沈某因瑣事和同事吳某發生爭吵,繼而持刀將對方砍成重傷,最終被押上法庭受審。
沈某與吳某同在本市一家美食店工作,他們既是同事又是同鄉。然而在
檢察機關認為沈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構成了故意傷害罪,考慮到被告人犯罪時未滿18周歲,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檢察機關還認定沈某具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法院對該案將擇日作出判決。
本網南通訊:16歲的沈某因瑣事和同事吳某發生爭吵,繼而持刀將對方砍成重傷,最終被押上法庭受審。
沈某與吳某同在本市一家美食店工作,他們既是同事又是同鄉。然而在
檢察機關認為沈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構成了故意傷害罪,考慮到被告人犯罪時未滿18周歲,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檢察機關還認定沈某具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法院對該案將擇日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