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田頭定紛爭 共建和諧新農村
作者:丁煒 馬建華 發布時間:2007-02-02 瀏覽次數:1791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的基礎建設不斷加強,土地征用流轉等形式不斷出現。農村基層組織在調整村民承包地,健全土地過錄臺帳的同時,與村民發生了不少土地承包糾紛。南通市港閘區法院在執行此類案件的過程中,主動深入基層,田頭辦案,釋法明理,調和矛盾,用和諧的執法理念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港閘法院在執行村民帥某等3人與南通市某村民委員會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一案中,由于案件涉及承包地面積大,歷史成因深,牽涉到兩個村民小組20余戶村民承包地的調整,矛盾容易激化,處理不好極有可能引發突發性群體事件。承辦案件的執行法官詳細查閱了大量原始材料,奔波于鄉村小道察看現場,多次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執行匯商,釋法明理,消除雙方的抵觸情緒,使雙方心平氣和的坐在一起談問題。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法官句句暖心話終于感動了雙方,村委會主動依法行政,為3村民辦理有關土地調整事項,3村民亦向法院遞交了撤回執行的申請,雙方不斥前嫌,握手言和。
案件結束以后,港閘法院還為當事人免除了900元的執行費用,把減輕農民負擔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