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培養子女上學是每個做父母應盡的義務,但糊涂的被告人趙進華因手中拮據,無力支付女兒的學習費用,竟然動起了歪腦筋。18,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一審判處趙進華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同案犯陳劉兵因犯收贓罪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兩人分別被并處罰金16000元。

趙進華原系個體駕駛員,自己有一輛大客車跑運輸,經濟條件尚可,但因一次交通事故賠償了二十余萬元,不僅變得身無分文,且欠下了不少外債。20069月,女兒考取了南通一所職業學校,趙進華開始為女兒的學習費用發愁。身無分文的他沒有去想如何憑自己會開車的一技之長去賺錢,而是利用會開車的特長伸出了賊手。2006911,趙進華竄至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青島路某公司樓下,看到一輛大客車,見四下沒人,于是打開車門,發現粗心的駕駛員把鑰匙插在車上,遂將該車偷開至江蘇如東一廢品收購站。廢品收購站老板陳劉兵雖然懷疑該車子來路不正,但見利忘義,花了9000元將該車子買下并進行切割。因兩被告人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并對被害單位進行了賠償,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遂當庭作出如上判決。